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101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30 17:54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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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惠民惠农政策补贴 |
来 源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政策级次(中央、自治区、地州、县市)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咨询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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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仅供参考) |
文号(仅供参考)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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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 |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自治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 |
新党办发〔2011〕31号 |
自治区 |
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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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周岁(含80)-89 周岁,50元/人/月;90周岁(含90)-99 周岁,12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含100),20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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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核实、街道(乡镇)审核、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
每季度一次 |
每季度末前 |
0908-562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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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提高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
新政发〔2016〕44号;新民发〔2021〕88号;新民规发〔2022〕3号 |
自治区 |
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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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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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核实-乡镇初审-县市审批-发放实施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0908-562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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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提高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
新政发〔2016〕44号;新民发〔2021〕88号;新民规发〔2022〕3号 |
自治区 |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所有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时间达6个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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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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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核实-乡镇初审-县市审批-发放实施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0908-562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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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关于提高全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关于提高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克民字〔2022〕19号、克民字〔2023〕73号 |
自治区 |
农村低保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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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标准:507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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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0908-562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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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关于提高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克民字〔2022〕19号、克民字〔2023〕73号 |
自治区 |
城市低保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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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标准:678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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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0908-562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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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城市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补贴 |
《关于提高全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
克民字〔2022〕19号 |
自治区 |
城市分散特困供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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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特困供养发放标准1035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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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0908-562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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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补贴 |
《关于提高全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
克民字〔2022〕19号 |
自治区 |
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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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供养发放标准69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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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0908-562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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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临时救助 |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阿政办发〔2023〕16号 |
自治区 |
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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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型救助标准不高于城市低保月标准的5倍;支出型救助标准不高于城市低保月标准的8倍,对于重大困难事项,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救助标准和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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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发放实施 |
每批次 |
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 |
0908-562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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