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26-2018-00004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8-12-01 12:31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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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阿民字〔2018〕6号 | 主 题 词 | 扎实 做好 信息采集 的通知 |
来 源 | 阿合奇县民政局 |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实现特困对象精准认定、精准供养,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扎实做好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和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新民传〔2018〕33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精准认定,全面、清晰地掌握特困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对象认定精准、供养数量精准、供养标准精细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数据库,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为阿克陶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步骤
(一)信息采集和精准认定阶段(3月25日-5月5日)
各乡(镇、场、社区)要全面细致采集、核对认定对象的户籍状况、家庭关系、残疾程度、家庭财产等基本信息,填写《阿克陶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表》(附件2,未供养和已供养的特困人员信息均要采集),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文件规定,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