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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民政各项资金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AHQ026-2018-00002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5-27 12:05
名        称 关于做好民政各项资金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克民字〔2018〕7号 主  题  词 关于做好 民政 资金管理 的通知
来        源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克民字〔2018〕7号

州各县(市)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民政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力度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加强民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民政资金管理工作

民政资金是国家用于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为确保有限的民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并足额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真正做到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力求公平公正,确保阳光操作,专款专用。

(一)充分认识加强民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性。民政资金是国家用于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的专项资金。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民政资金准确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是各级民政重要职责,因此各县(市)民政局要从关注民生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民政资金管理。特别是近期下拨的社会救助款和冬春救助款等款项的管理使用。

(二)严格社会救助等资金的审批程序。要严格执行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审批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各县市民政要对民政资金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认真做好资金的测算、审核工作,严格规范程序和审批手续,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对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享受人情关系政策等问题,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从严监督、从重处罚,让第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体中。

二、切实加大惠民政策的落实

(一)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手机网络信息、升国旗、集中宣讲、入户宣讲、会议培训等形式,把民政每项惠民政策宣传到广大人民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严格各项审批程度。采用入户调查、量化打分、听证评议、张榜公示等严格的程序,杜绝低保评定中的政策保、人情保、关系保、拆迁保、信访保、维稳保等,让该享受的一个不漏,不该享受的一个没有。把问题解决在过程中,把矛盾消化在萌芽中,把不公平处理在初始中,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信任和满意。

三、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自治州“十条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关于转变干部作风的实施意见》(克党发〔2017〕11号)文件要求和自治州整顿干部作风再动员再部署会议精神。聚焦总目标,坚决整治“四风”“四气”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执行力,提升民政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推动干部作风全面好转。

(一)加强干部教育、解决突出问题。要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学习法规政策和各级各类会议文件精神,时刻牢记“干部作风不实是我们最大的敌人”, 深入查找并切实解决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以正风肃纪为突破口,以落实责任为关键点,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坚决向不良习气开刀,坚定坚决推动干部作风实现根本好转。促进民政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务实、高效、创新的民政干部队伍,促进全州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民政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各县(市)民政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州民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要及时按规定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对因不及时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的,影响全州民政工作的县(市)民政局,将在全州民政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并报州纪委、各县(市)党委、政府和纪委备案,同时记入绩效考核分值。

四、切实加强民政档案资料管理

民政部门负责核实掌握实情,确认民政受益对象,提出民政资金分配使用意见等工作。各级民政要进一步加强民政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各类原件,完善相关复印件,确保手续齐全、资料完整、归档及时、有据可查。

克州民政局

2018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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