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
科室领导 | 库尔曼别克·库日曼巴依 |
办公电话 | 0908-5623005 |
机构职能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城镇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阿合奇县实际,拟定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城镇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保护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 (三)监督检查全县范围内对土地、矿产资源、城镇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的合法权属,调处与查处土地、矿产、规划纠纷和违法案件。 (四)组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定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五)负责全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等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评估、登记、领证等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等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依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和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七)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工作,按规定管理全县矿产资价款、使用费征收和使用。 (八)参与城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可行性研究,签署选址意见书;负责城区规划内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九)贯彻落实《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承担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水域及土地承包等不动产统一调查登记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