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2-0174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2-11-04 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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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克自然资函(2022)62号 | 主 题 词 | 2022年第二批次用地的批复 |
来 源 | 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贵县《关于阿合奇县实施乡镇规划2022年第二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阿政发[2022]7号)已收悉,业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有未利用地8.44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8.446公顷,作为阿合奇县实施乡镇规划2022年第二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从阿合奇县2022年计划指标中配置。
二、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涉及占用林地或草地的,要依法办理林地或草原征占用手续(按照简化报件材料有关规定,要妥善保存林地或草原征占用材料),并妥善解决处理好用地补偿有关问题,补偿不落实的,不得动工。
三、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向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产能过剩项目供地,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进行建设,防止土地闲置。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拍挂方式供地。按照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