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186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1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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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阿自然资发〔〕〔2024〕84号 | 主 题 词 | 初审 意见 的报告 |
来 源 |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
克州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和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2024年阿合奇县道路桥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申请,并对该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进行了初审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该项目已经列入到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项目建设意义〕便捷了乡村和牧民定居点的出行,缩短了时空距离,对改善区域交通状况,提高公路运输能力,完善区域公路网,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实现新疆整体交通跨越式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苏木塔什乡、库兰萨日克乡、哈拉布拉克乡、阿合奇镇。
〔项目建设性质〕该项目为新、改建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采用三级、四级公路标准,新建、改建总里程为22.731Km,其中对Y017线、Y025线、Y010线、C004线道路按照三级公路进行改造,全长20.269Km,其中新建四级公路2.28Km。按照四级公路改建大桥一座,大桥全长182m。其中包括路基、路面的改建以及标志、标线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完善。
〔项目投资总额〕该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
二、项目申请用地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经与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14.1228公顷,其中:农用地4.5494公顷(水浇地0.2289公顷、果园0.0028公顷、乔木林地0.6029公顷、灌木林地0.0005公顷、天然牧草地0.7720公顷、人工牧草地0.1047公顷、其他草地0.6416公顷、农村道路1.8491公顷、坑塘水面0.0004公顷、沟渠0.3465公顷),建设用地9.4716公顷、未利用地0.1018公顷。其中国有土地6.7942公顷,集体土地7.3286公顷。与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存在无合法来源建设用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建设用地6.9770公顷因无合法来源,按相关建设用地按照违法用地发生前一年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6.9220公顷(其中水浇地0.3240公顷、果园0.0063公顷、乔木林地0.3563、其他林地0.0002公顷、天然牧草地0.4532公顷、人工牧草地0.3150公顷、其他草地3.5403公顷、农村道路1.6943公顷、沟渠0.2324公顷),未利用地0.0550公顷,具体情况是:
1.地块97-98,2022年建设用地0.0097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22年,按2021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097公顷(国有其他草地0.0097公顷)。
2.地块99,2021年建设用地0.0001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21年,按2020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001公顷(国有其他草地0.0001公顷)。
3.地块100-102,2020年建设用地0.0064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20年,按2019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064公顷(国有天然牧草地0.0064公顷)。
4.地块103-145,2019年建设用地6.9249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19年,按2018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6.8699公顷(其中国有水浇地0.0001公顷、集体水浇地0.3239公顷,集体果园0.0063公顷、国有有林地0.0034公顷、集体有林地0.3511公顷、集体其他林地0.0002公顷,国有天然牧草地0.4468公顷,集体人工牧草地0.3093公顷,国有其他草地3.2265公顷、集体其他草地0.2756公顷,国有农村道路0.1706公顷、集体农村道路1.5237公顷,国有沟渠0.0309公顷、集体沟渠0.2015公顷),未利用地0.0550公顷(其中国有裸土地0.0547公顷、集体裸土地0.0003公顷)。
5.地块146-151,2018年建设用地0.0001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17年,按2016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001公顷(其中集体其他草地0.0001公顷)。
6.地块152-153,2015年建设用地0.0075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15年,按2014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075公顷(其中集体有林地0.0018公顷、集体人工牧草地0.0057公顷)。
7.地块154-155,2014年建设用地0.0283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14年,按2013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283公顷(其中国有其他草地0.0283公顷)。
(二)存量建设用地。
1.地块156-165中0.4499公顷,回退至2009年“二调”数据库仍为国有建设用地,属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2.地块166-215中2.0450公顷回退至2009年“二调”数据库仍为集体建设用地,属于存量集体建设用地。
综上,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为:总面积14.1228公顷,其中:农用地11.4715公顷(水浇地0.5529公顷、果园0.0091公顷、乔木林地0.6029公顷、有林地0.3563公顷、灌木林地0.0005公顷、其他林地0.0002公顷、天然牧草地1.2252公顷、人工牧草地0.4197公顷、其他草地4.1819公顷、农村道路3.5434公顷、坑塘水面0.0004公顷、沟渠0.5790公顷),建设用地2.4945公顷,未利用地0.1568公顷。
按照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7.3286公顷,其中:农用地5.2215公顷(水浇地0.5107公顷、果园0.0091公顷、乔木林地0.5481公顷、有林地0.3529公顷、其他林地0.0002公顷、天然牧草地0.0173公顷、人工牧草地0.3996公顷、其他草地0.3458公顷,沟渠0.5205公顷、坑塘水面0.0004公顷、农村道路2.5169公顷)、建设用地2.0446公顷、未利用地0.062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00公顷;国有土地6.7942公顷,其中:农用地6.2500公顷(水浇地0.0422公顷、乔木林地0.0548公顷、有林地0.0034公顷、灌木林地0.0005公顷,天然牧草地1.2079公顷、人工牧草地0.0201公顷、其他草地3.8361公顷、沟渠0.0585公顷、农村道路1.0265公顷)、建设用地0.4499公顷、未利用地0.094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00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情形〕项目用地已纳入经批准的《阿合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并经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项目用地符合“三区三线”划定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已列入《阿合奇县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情形〕该项目已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
〔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情况〕项目占用耕地0.5529公顷(其中水浇地0.5529公顷),阿合奇县补充耕地储备库指标充足,可在本区域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我局承诺在农用地专用报批时落实占补平衡。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符合准入情况〕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限制用地目录》《禁止用地目录》等规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情况。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标准为Ⅱ类地形区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22.55公里(其中三级公路20.27公里、四级公路2.28公里)、桥梁工程1座、交叉工程11座。
〔符合建设用地指标的〕项目全长22.73公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标准汇编》(2023年版)表2.1-1,Ⅱ类地形区双向双车道三级公路,路基宽7.5m,用地总体指标为2.2992公顷/公里,指标控制面积为20.27千米×2.2992公顷/千米=46.6048公顷;Ⅱ类地形区双向双车道四级公路,路基宽6.5m,用地总体指标为1.9531公顷/公里,指标控制面积为2.28千米×1.9531公顷/千米=4.4531公顷。项目总体指标控制面积为46.6048公顷+4.4531公顷=51.0579公顷,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14.1228公顷,未超出总体指标控制范围。项目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其中国有土地4.5880公顷、集体土地9.5348公顷。
(一)路基工程
Ⅱ类地形整体式路基,三级公路宽度7.5米,长20.27公里,四级公路宽度6.5米,申请用地总面积为13.8050公顷,原有用地面积0公顷,新增用地面积13.8050公顷.依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表2.2-1,三级公路双车道指标为2.0867公顷/公里,指标控制面积20.27公里×2.0867公顷/公里=42.2974公顷;四级公路双车道指标为1.8962公顷/公里,指标控制面积2.28公里×1.8962公顷/公里=4.3233公顷,路基工程总指标控制面积为42.2974公顷+4.3233公顷=46.6207公顷。该项目路基工程申请用地规模13.8050公顷,未超出指标控制面积。
(二)桥梁工程
桥梁工程:大桥1座,宽度均为6.5米,总长度为182米,申请用地面积为0.1183公顷,根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表5.0.2,用地指标为6.5米×182米÷10000=0.1183公顷,桥梁工程用地指标控制面积为0.1183公顷,未超出指标控制面积。
(三)交叉工程
一般式互通立体交叉工程11座(T形平面交叉),申请用地总面积为0.1995公顷,原有用地面积0公顷,新增用地面积0.1995公顷,根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表2.5-4,指标面积为0.0190公顷/座,指标控制面积为:0.0190公顷/座×11座=0.209公顷。交叉工程用地规模0.1995公顷,未超出指标控制面积。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一)〔项目重新预审情况〕该项目不属于重新预审。
(二)〔项目压覆矿产情况〕经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查询该项目压覆新疆塔里木盆地乌什地区油气勘查,我局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影响新疆塔里木盆地乌什地区油气勘查矿权的正常勘查开发活动
(三)〔项目核减用地情况〕该项目用地在阿合奇县审查中未核减用地。
(五)〔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情况〕已按要求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详见《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
综上所述,我局拟同意该项目用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我局的初步审查意见报上,请予审查。
2024年8月7日
(联系人:张星星电话:0908562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