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10-2020-00000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1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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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出让价款缴纳方式的通知 |
来 源 |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房地产项目新成交土地的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可由原一次性缴纳调整为分两次交纳(各缴纳出让价款的50%),挂牌已成交且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按期交纳土地出让金的,不作为违法行为,不计收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利息和违约金,待疫情解除后签订出让补充合同,由受让人及时缴纳已到期的出让价款。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