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10-2019-00001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10 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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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公示 |
来 源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阿合奇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自治区整改方案序号“七十一”整改暨“新疆已闭坑的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的小煤矿、砂石粘土矿等退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验收合格意见的公示
为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圆满完成自治区整改方案序号“七十一”销号任务,根据克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制度》文件要求,现对阿合奇县辖区已关闭的3家砖瓦用粘土矿完成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按照“全部关闭,立即拆除,尽快完成生态环境恢复”的工作要求,2019年9月底前,完成阿合奇县辖区已关闭的3家砖瓦用粘土矿恢复治理工作。
二、整改责任单位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按照“全部关闭,立即拆除,尽快完成生态环境恢复”的工作要求,阿合奇县立即清退3家砖瓦用粘土矿,停止一切矿业权活动,进行环境恢复治理。
2.阿合奇县域内3个退出采矿权项目已经完成了环境恢复治理并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通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阿合奇县矿山企业清理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7日,共7天。
受理部门:阿合奇县矿山企业清理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08-5623191
联系人:李钟明
联系地址: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84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