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274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25 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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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新自然资用地〔2023〕130号 | 主 题 词 | 山洪防治 工程建设 用地的 批复 |
来 源 | 自然资源厅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阿合奇县色帕巴依乡阿果依村山洪防治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阿政发〔2022〕40号),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阿合奇县将国有农用地0.1393公顷、未利用地0.478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6175公顷,由你县人民政府按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提供,作为阿合奇县色帕巴依乡阿果依村山洪防治工程建设用地。你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过渡期政策编制的项目落地规划实施方案和出具的书面承诺,及时将项目用地等有关内容纳入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你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将有关内容填报上传至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该项目使用2023年脱贫县计划指标。按照简化报件材料有关规定,涉及占用草地,你县要妥善保存草原征占用材料。
二、你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新修订《土地管理法》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处理好用地补偿有关问题。补偿不落实的,不得动工。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