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223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11-27 12:55 | 发布日期 | 2024-11-22 12:51 |
文 号 | 阿发改字〔2024〕17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阿合奇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克州阿合奇县人民医院中医馆及智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阿医党字〔2024〕101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委原则上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克州阿合奇县人民医院中医馆及智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阿合奇县人民医院;
三、项目建设地址:阿合奇县人民医院院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新建阿合奇县人民医院中医馆业务用房一栋,建筑面积为1200㎡,框架结构,地上四层,相关附属设施及智慧信息能力提升设施。拆除原有353㎡感染病房:业务用房设置中医诊室、中医治疗室、中药煎药室、中药库、诊疗室、污物间、示教室和候诊区及配套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无锡援疆资金503.889152万元,县企业单位自筹资金96.110848万元),资金来源为无锡援疆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六、项目建设年度:2025年1月-2025年12月。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抓紧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项目实施工程中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
阿合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