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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吾曲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4-0180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名        称 阿合奇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吾曲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4-09-25 12:33 发布日期 2024-10-02 12:30
文        号 阿发改字〔2024〕149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合奇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吾曲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请示》(阿镇政发〔2024〕14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码: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吾曲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代码2409-653023-20-02-214525。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原有一期豆制品厂房提升改造,265平方米环氧地坪漆;隔断及门窗;地面硬化;2.采购生产运输储存设备一批。

三、项目总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7万元,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

四、项目建设地点为阿合奇县阿合奇镇皮羌村。

五、项目单位(法人)为阿合奇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六、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为阿合奇县委组织部,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

你单位要加强项目监管,建设单位要按照批复的内容、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内容进行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节能、环保的要求。严禁项目超规模、超概算建设,防止形成新的政府债务。项目法人要抓紧做好各项施工前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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