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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克州阿合奇县同心中学综合楼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4-0166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名        称 阿合奇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克州阿合奇县同心中学综合楼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4-08-24 00:46 发布日期 2024-08-28 17:20
文        号 阿发改字〔2024〕135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合奇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克州阿合奇县同心中学综合楼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阿教字﹝2024﹞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同意实施克州阿合奇县同心中学综合楼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代码2408-653023-05-01-633560)。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阿合奇县同心中学院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原址重建综合楼一栋及附属工程,综合楼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附属工程包括室外给排水管网、消防给水管网、供热管网、电气管网等管网与校区内主管网相接,以及综合楼周边硬化。

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五、项目单位(法人)为阿合奇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六、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为克州教育局。

七、项目建设期限为2024年-2025年。

八、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其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按照核准意见执行(详见附件)。

九、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遵守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项目开工后,及时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完工等信息,并同步上传佐证资料。

十、请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项目单位(法人)履行投资项目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日常管理主体责任,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履行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日常监管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直接责任,开展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保障和提高投资综合效益。

十一、请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要求,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严格落实资金来源,坚决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十二、如需对本批复文件的内容进行调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克州阿合奇县同心中学综合楼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

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8月27日    


阿合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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