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18-2021-00016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1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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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生态环境 组织开展 环境 应急 专项活动 |
来 源 | 生态环境部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经验借鉴和警示教育作用,着力提升基层环境应急能力,生态环境部2021年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
当前,我国环境应急管理形势依然严峻,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多发频发,仅2020年全国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08起,其中多起事件对饮用水水源地、跨省界河流造成影响。生态环境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将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列为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加强环境应急准备能力。
为保障任务完成,生态环境部2021年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并明确了四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一是案例剖析阶段,生态环境部选取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事件发生原因、点评经验教训,梳理摸清基层环境应急能力问题及短板,提出同类事件预防和妥善应对的措施意见。二是集中培训阶段,组织开展集中专题培训,实现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急岗位人员、地级市局长全覆盖。三是自查整改阶段,各地认真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推动基层提升环境应急责任意识,完善队伍和制度建设。四是总结提升阶段,总结活动成效,组织编制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指导文件,推动“十四五”时期环境应急能力持续提升。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和宣传的示范效应,营造各地比学赶超的活动氛围,生态环境部将在官方网站开设“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专栏,定期发布活动进展情况。选取典型案例适时公开,组织专家进行点评,推广先进经验、通报反面教训,切实增强借鉴警示作用,推动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