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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意见建议的公告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4-0108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30 17:23
名        称 关于征求《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意见建议的公告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
来        源 阿合奇县生态环境局

征集结果:

    《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2028年)(征求意见稿)》自2024年5月30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6月30日,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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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环办便函〔2023〕98号)、《关于组织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大气〔2023〕5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城市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完善阿合奇县声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规划标准,根据阿合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现状,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划分。按照工作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或者电话征求意见。

来信地址:阿合奇县友谊路102号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邮编:843500

电子邮箱:254065957@qq.com

联系电话:0908-5621689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附件1: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征求意见建议稿)

附件2: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起草说明)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

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征求意见建议稿)

    一、区划适用范围

根据《阿合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次区划范围应该根据中心城区范围内已明确建设用地类型的区域,同时结合阿合奇县城市区域实际土地用地现状进行确定,因此将新区划范围限定在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

    二、区划期限

本方案规划期限时间为:2024年~2028年。

    三、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和限值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分为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0-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如表3-1所示。

3-1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及环境噪声限值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昼间 /dB(A)

夜间 /dB(A)

0类区

50

40

1类区

55

45

2类区

60

50

3类区

65

55

4a类区

70

55

4b类区

70

60

    四、功能区划分结果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包括1、2、3、4(4a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未包含在上述划分区域内的未规划区和乡村区域,按照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的使用方法进行管理。

本次区划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规划标准,本次不设0类声环境功能区,在阿合奇县中心城区0-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了9个,总面积4.55km2(不含4类功能区)。其中1类区4个,面积2.21km22类区5个,面积2.34km2;无0类和3类功能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将已建成4条主干路、8条次干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和阿合奇县客运站划定为4a类功能区。没有铁路等设施,不划定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1.适用区域: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执行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划分结果详见表6-1。

编号

名称

边界范围

面积(㎢)

备注

1-1

南城区气象局1类居民文教区

东侧:沿山路,建设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南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西侧:团结路,沿河路,健康路;

北侧:花园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0.32

1-2

南城区东部1类居民文教区

东侧:团结路,北大街,步行街,光明路;

南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西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北侧:城镇开发边界线,沿河路,公园路,滨河南路,北大街,青年路;

0.91

1-3

北城区托儿干1类居民文教区

东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南侧:友谊路;

西侧:阿克玉托克路;

北侧:叶尼赛路,佳郎奇路,行知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0.61

1-4

北城区镇政府1类居民文教区类

东侧:渠三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南侧:友谊路;

西侧:渠二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北侧:阿勒克木路;

0.37

6-1阿合奇县1类声环境功能区一览表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1.适用区域: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2.执行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3.划分结果详见图表6-2。

6-2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统计表

编号

名称

边界范围

面积㎢

备注

2-1

清洁路东2类混合区

东:城镇开发边界线;

南:城镇开发边界线;

西:清洁路;

北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0.22

2-2

南城区东部2类混合区

东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南侧:沿山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西侧:建设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北侧:沿河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1

2-3

南城区中心2类混合区

东侧:健康路;

南侧:沿山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西侧:步行街,光明路;

北侧:沿河南路,团结路,北大街;

0.52

2-4

北城区东部2类混合区

东侧:叶尼赛路;

南侧:佳郎奇路;

西侧:行知路;

北侧:叶尼赛路;

0.3

2-05

北城区西部2类混合区

东侧:渠一路;

南侧:友谊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西侧:城镇开发边界线;

北侧:阿勒克木路,城镇开发边界线;

0.3


    (三)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1.适用区域: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2.执行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和4b类标准,4a类: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4b类: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

3.划分结果详见表6-4

    
    附件2:

阿合奇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起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环办便函〔2023〕98号)、《关于组织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大气〔2023〕5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启动了《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编制工作。现将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到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环境。为规范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强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提高阿合奇县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的编制完成,将为阿合奇县城市的合理布局、环境噪声的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执法提供科学依据。

二、编制的意义

《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对阿合奇县划定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实施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对控制管理各类噪声源产生的噪声,改善和提高阿合奇县声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编制的目的

《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的编制可以进一步提高阿合奇县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改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建设安静、舒适、和谐的城市居住环境。坚持污染与防治相结合,促进阿合奇县声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坚持促进噪声达标排放和减少扰民纠纷相结合,健全阿合奇县环境噪声管理制度和政策实施;坚持统一监管与部门分工相结合,形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分工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阿合奇县交通、施工、社会生活、工业生产的噪声污染防治。

四、编制过程

本次《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依据《阿合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进行编制。2024年4月12日,我分局开始将《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了县直相关单位的意见,按照相关单位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24年4月30日召开了《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审查会议,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2024年5月28日,我分局再次征求县直各相关单位意见,按照相关单位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阿合奇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2028年)》。

五、功能区划分结果

本次区划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规划标准,在阿合奇县中心城区共划分了0-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了9个,总面积4.55km2(不含4类功能区)。其中:1类区4个,面积2.21km22类区5个,面积2.34km2;无0类和3类功能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将已建成4条主干路、8条次干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和阿合奇县客运站划定为4a类功能区。没有铁路等设施,不划定4b类声环境功能区。

政策解读主体: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

政策解读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李翔田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日常解读人:李雪峰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908-562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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