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阿合奇县政府办公室 > 文件
  3. > 正文

关于印发《阿合奇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4-01749 主题分类 水利
名        称 关于印发《阿合奇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2-06 00:23 发布日期 2024-02-06 11:23
文        号 〔〕阿政办发〔2024〕1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场,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单位:

《阿合奇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2月6日

阿合奇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阿合奇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水利部《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节水事业发展,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坚持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健全全社会、全领域、全方位的立体节水模式,探索建立和县域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提高全民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意识,实现生产、生活用水高效合理。

二、工作目标

结合县域实际,建立适应阿合奇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水型社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量分配制度,初步形成政府调控、公众参与的农业节水运行机制。到2024年底,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并通过自治区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实现依法管水

1.实行定额管理,实现区域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将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紧密结合,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业灌溉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级分解,明确区域用水强度控制要求,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2.加强计划管理,强化取用水过程监管。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实际,结合取用水单位生产能力、水权指标及用水定额,将用水总量计划指标分解到各行业各单位,使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100%,做到以水定产、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强化用水计量管理。积极推进用水计量工作,提高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用水计量率,并加强用水计量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和计量准确;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要达到80%以上,重点监控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委、住建局

(二)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完善节水机制

1.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推进各行业节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深入推进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足额征缴水资源费。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2.严格落实节水制度及节水评价。积极落实区域用水总量行业分配方案,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开展高耗水行业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快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镇生活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把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下达、节水型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三)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全面落实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凡不符合节水“三同时”要求的项目不得投产建设。加强节水“三同时”管执联动、事中事后监管。使用公共供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节水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水利局、住建局

(四)建设节水载体,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1.推进农业节水。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节水灌溉新技术,大力推广改土蓄水、保土蓄水、工程蓄水等节水农业新技术。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大中型节水型灌区面积占全县灌溉面积70%以上。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健全企业节水管理机构和人员,实施企业内部节水评价,加强节水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到2024年,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公共机构节水。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强化节水日常管理,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宣传,在各类用水场所张贴节水宣传标识标语,实现节水宣传与管理并重。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要加强机关单位、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日常节水管理,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快推广节水技术改造,2024年节水型公共机构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水利局、卫健委

4.加快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新建小区各项用水器具必须达到国家强制性节水标准,积极推进对老旧小区的节水化改造,2024年居民小区达到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标准的20%以上。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五)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科学制定实施城区管网改造计划,持续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低水压管网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供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提高新型防漏、防爆、防污染管材的使用比例。推进分区计量工作,完善管网查漏制度,推广先进测漏技术,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六)加强城镇生活节水工作

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采用节水器具,推进居民用老式水嘴更换工作。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开展非常规水源利用工作

积极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鼓励在屋顶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小区使用雨水集蓄利用,在有条件的企业内部、机关(单位)内部建设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集蓄利用设施,收集利用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在市政道路及绿化养护中,优先使用雨水、河道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再生水利用率≥20%。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新节水宣传方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节水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活动开展节水宣传,加大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等互联网平台对县域节水新闻报道的力度。

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教科局、市监局、水利局

(九)创新政策支持方式

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完善节水技术、节水设备、计量监控等基础建设,结合节水技术发展、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应用等,发展具有地方、行业特色的合同节水管理新模式。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增加政府投入,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贯彻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加大灌排工程运行维护投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四、职责划分

县发改委:负责贯彻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政策。在有关规划编制中要求建设单位积极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控制高耗水企业和高耗水项目的建设审批;负责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完善差别化水价体系。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县的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确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的名单和数量,节水型企业创建的审查、筛选、推荐,建设节水型企业示范点;协助县内工业企业制定节水规划,引导企业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金的统筹、调集、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管理办法。

县水利局: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编制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节水工作制度和措施;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全县计划用水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灌溉用水效率达标;开展节水灌区创建;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对各乡(镇)、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行指导;协助成员单位做好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有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节水型社会国土资源合理利用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

县住建局:负责建设项目节能审查阶段节水技术应用;负责推进城镇建设开发项目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负责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负责老旧楼房用水设施进行节水改造。督促城投公司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降低管网漏损率,保障供水安全、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污水再利用等工作;负责公园、广场、公厕等场所的节水器具推广使用;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污水再利用等工作。

县教科局:负责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节水教育,广泛宣传普及节水知识,将组织节水专题活动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负责节水型学校创建的审查、筛选、推荐。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区域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规划;实施现代化高效节水农业建设规划;推广节水型农作物品种和农艺;建设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指导适时农业灌溉。

县林业和草原管理中心:负责节水树种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林农、果农适时、适量节水灌溉;加强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节水型器具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确保市场不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负责对节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管,开展节水器具认证产品和用水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对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县卫健委:负责全县饮水水质监督监测管理工作;开展节水型医院创建工作,建设节水型医院示范点,负责做好全县医院、卫生服务中心的节水管理工作。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分局:负责监督污水达标排放以及水环境功能区达标,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达标监督相结合的水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废水超标排放,加强对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质监测;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监督管理;负责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导企业实施中水回用,充分利用再生水,保护大环境。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宣传报道、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及时报道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进展情况,宣传先进的节水方法、经验。

各乡(镇)、场,村(社区):负责本辖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编制本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制度,抓好本区域农业、工业、生活各领域节水工作;落实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做好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相关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4年1月—2024年3月):组织筹备阶段。

按照《实施方案》和《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内容,开展相关基本情况排摸、制定《阿合奇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分解表》,召开启动会,动员、部署达标建设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4年4月—2024年6月):组织实施阶段。

各责任单位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阿合奇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分解表》,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指标按期达到标准要求。

(三)第三阶段(2024年7月—2024年8月):自评申报阶段。

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对全县的达标建设工作进行自评,对未按要求完成落实的部分开展限期整改,并及时向自治州水利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四)第四阶段(2024年9月):技术评估和验收阶段。

按照《实施方案》《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做好台账、汇报等各项迎检准备,迎接自治区水利厅的技术评估,根据评估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迎接水利部的现场考评验收。

六、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实施。成立阿合奇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全面推进实施;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组长:买买提努尔·吾布力哈司木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宁海平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员:阿里木汗·买买提肉孜  副县长、色帕巴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袁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万茂                县发改委主任

      石林                  县财政局局长

      古瓦提拜克·木卡西    县教科局局长

      陈绪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维杰                县住建局局长

      李存云                县水利局局长

      吐尔地·吐尔达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翔田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阿地利·阿不都拉木提  县文旅局局长

      吐孙·依不拉依        县卫健委主任

      穆斯塔帕尔·阿不都尤日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沙根迪克·巴合提巴依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吾肉孜买买提·白先    哈拉布拉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田木尔白克·依扎克    哈拉奇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对山·白先巴依        阿合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木娜尔                苏木塔什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依扎努·依不拉音      库兰萨日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阿不都赛买提·艾米力  良种场党工委副书记、场长

      朱马巴依·木哈西      马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二)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参与。统筹政府、社会、居民(农牧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参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积极性。继续加大对节水灌溉的投入,加强对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对用水监测与计量设施安装和改造、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对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节水型灌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节水型企业等节水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个人给予政策支持和经济奖励。通过签订节水合同服务、授予节水项目收益权、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等方式,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节水设施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发挥市场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民众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鼓励举报各种浪费水资源、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促进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三)建设节水载体,强化目标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制度建设和节水工程建设。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及节水载体创建名录实施计划,开展用水效率评估、水平衡测试和节水“诊断”,健全用水节水管理制度、完善用水计量体系、改进用水措施,大力提高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和节水器具普及率,降低企业单位产品取水量和供水管网漏损率,并与有关政策进行绑定,增强有关单位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节水意识。加强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节制理念的传播,强化公众节水能力与意识。持续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本地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节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县人民节水、惜水、保护水的意识普遍提高,推进全社会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

附件:1.阿合奇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考核指标

      2.阿合奇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