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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立阿合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县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2-01813 主题分类 文化
名        称 关于同意建立阿合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县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成文日期 2022-11-08 01:56 发布日期 2022-11-14 11:53
文        号 阿政办函〔2022〕59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阿合奇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建立阿合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县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阿文旅字〔2022〕17号)收悉,经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阿合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县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阿合奇县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阿合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县际联席会议制度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阿合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县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阿合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县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督促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协调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委统战部(民宗局)、网信办,县文旅局、发改委、教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乡村振兴局、融媒体中心,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等15个部门组成,县文旅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文旅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问题,主动做好相关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阿合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阿合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县际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冷波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召集人:

阿地利·阿不都拉木提  县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员:

努朗别克·木丁  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副部长

古丽加马力·托合托孙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磊  县发改委副主任

薛超  县教科局副局长

张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冯伟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王强  县住建局副局长

陈卓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米尔古丽·艾合贝尔  县卫健委副主任

黄千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莉  县乡村振兴副局长

沈康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张明  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宋斌  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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