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01-2018-000052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17-12-04 00:00 | 发布日期 | 2017-12-06 12:31 |
文 号 | 阿政办发〔2017〕94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各乡(镇)、场,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扎实做好2017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fyys.chinalaw.gov.cn系统。登录系统后,数据填报、组织机构管理等具体事宜参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用户手册》,该用户手册电子版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复议栏目中下载。(http://law.xinjaing.gov.cn/)
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修改
根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实际情况,国务院法制办对现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进行了修改,并已报国家统计局批准。主要修订是:在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中,增加了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发及落实情况的统计项目;将协调、和解合并为一项统计,并精简了以终止审理结案的明细项目。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中,增加了行政应诉案件涉及事项的统计项目,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项目;增加了司法建议的收到数和落实数的统计项目;删除了“一审裁定”明细项目,只统计一审裁定总数。此外,将统计期间修改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并相应调整了统计数据的报送时间等。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时限要求,务必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互联网统计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并将统计分析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县政府法制办,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7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年度案件统计报送,及时了解研究各填报主体,传达填报方式的新变化,配备专门力量及时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抓紧熟悉系统及报表的修改情况,按照修改后的报表统计数据。
2.要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报告的质量,加强对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特别是近年来增长比较迅速的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类案件的特点、问题和成因的分析,总结规律,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3.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单位,仍需在系统中本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的相应报表的相应位置填写“0”。
2017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