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1001-2019-00018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有 效 性 | 有效 | |
主 题 词 | 取消 行政 事项 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9-09-05 00:00 |
文 号 | 阿政发〔2019〕39号 | 发布日期 | 2019-09-07 11:54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各乡(镇)、场,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结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了彻底清理,决定取消、承接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23项。其中取消、变更行政许可事项2项,承接上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2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9项,取消、承接和调整后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事项共96项。
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增强简政放权的协调性、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