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阿合奇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解读
来源 | 阿合奇县司法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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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于近期印发实施。为便于公众了解,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规范决策程序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国务院、自治区相继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各个步骤和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通过推行目录管理制度,可以把决策范围具体化,使承办单位在拟定重大决策草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有效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制定的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决策机关应当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三、制定的过程
2023年5月县政府办公室启动《目录》编制工作,根据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向各乡(镇)场和政府各部门发布意见征集,经县司法局研究审核,综合各方面意见和研究论证,最终形成《目录》。
四、主要内容
《目录》按照突出针对性、具备可行性、提高透明度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23年中心工作,拟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6项。其中,规划类决策事项3项,分别是:阿合奇县“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阿合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阿合奇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调整;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决策事项1项:阿合奇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1项:阿合奇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重大公共建设项目1项:2024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
政策解读主体:阿合奇县司法局
政策解读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鲁毓林(阿合奇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日常解读人:徐联锋(阿合奇县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0908-562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