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奇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度
来源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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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乡镇农机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
2、做好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审核,确保信息准确。
3、做好县级信息公开工作。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年度支持推广补贴产品目录、补贴机具经销商名单、补贴受益对象姓名、所购补贴机具及补贴额、当地补贴工作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县级信息化平台上公布。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4.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审核乡镇上报的补贴资金兑付表,填写兑付审核意见,做好购置补贴档案管理。
5.对供货单位、购机者和乡镇农机部门监管。加强对经销商经营行为的检查,特别要检查其销售台账,核实补贴机具销售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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