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阿合奇县公安局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违法犯罪和夜市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的通告
来源 | 阿合奇零距离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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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彻底纠治常态化打击治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及集体利益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严打夏季夜市假劣肉制品、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上述黑恶势力和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黑恶势力方面
1.插手基层选举:通过暴力、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以此控制或影响基层政权,严重破坏选举公正性和基层民主制度的行为。
2.插手基层公共事务:利用权势地位插手基层公共事务,如土地分配、项目审批等,为自己或亲友谋取私利等行为。
3.强拿硬要: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行索取村民财物,如收取保护费、过路费等行为。
4.随意殴打:对村民进行随意殴打、虐待、谩骂,甚至造成人身伤害等行为。
5.寻衅滋事: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6.雇恶佣恶:雇佣恶势力成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形成帮派势力,对群众进行恐吓、威胁和打压的行为。
7.暴力打压竞争对手: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通过暴力手段打压竞争对手垄断市场资源的行为。
8.破坏公平竞争:利用权势地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行为。
9.非法侵占:未经合法程序侵占集体土地、矿产资源、盗采砂石等集体资产行为。
10.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通过虚假申报、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用于个人或团伙活动的行为。
11.恃强凌弱: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对弱小村民进行欺凌和打压的行为。
12.横行霸道:在农村横行乡里,无视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危害一方安宁的行为。
13.煽动群众闹事: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筑项目等过程中,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
14.强迫消费:在风景旅游景区等场所,以暴力或胁迫手段强迫游客消费,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
15.经营“黄赌毒”:经营、操纵“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败坏农村社会风气的行为。
16.黑恶势力实施校园霸凌、吸纳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组织,干扰教育教职工作、危害在校师生人身安全等黑恶势力。
17.利用信息网络采用恶意炒作、恶意差评、恶意注册、造谣抹黑、短信电话滋扰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黑恶势力。
18.实施网络“裸聊”敲诈、“套路贷”、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软暴力”催收等涉互联网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19.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催收非法债务、开设赌场等。
20.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21.其他有关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二)假劣肉制品方面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售病死、死因不明、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证货不符的畜禽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2.违法对牲畜注水、注药、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化合物。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以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肉;以其他畜禽血产品生产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4.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制品。
5.以调理肉冒充牛、羊等原切肉。
6.滥用甲醛等物质加工牛肚、血旺等肉制品。
7.私设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屠宰等重点场所的违法行为或收购加工病死畜禽“黑窝点”;从事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私屠滥宰、销售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8.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9.其他关于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可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尽,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3.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1.网络举报: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2.阿合奇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908-5626409
3.阿合奇县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908-5620019
4.举报邮箱:3928020796@qq.com
5.信件举报:阿合奇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楼
6.问题线索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各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夜市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恶意举报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阿合奇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