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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通过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织开展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

来源 阿合奇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24-02-06 18:46 阅读

为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严厉打击通过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实施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即日起,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网信办将联合行动,对通过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发布非法营运信息,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的管理责任,规范群内信息发布。全县各类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明令禁止群成员在群内发布“人找车、车找人”拼车、约车等非法运营信息。

二、对从事拼车、约车活动的微信群、QQ群,各群组管理员要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进行集中清理,已有的拼车、约车群要自行解散,并不得再建立新群,所有整改在2024年2月10日前完成。对无视本公告要求,仍然违规建群或拒不解散原拼车、约车群的,网信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群主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网信办将实行联合执法,对于非法营运行为零容忍,从严从快处理,严厉打击。凡是被查扣的车辆,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对拒不接受检查或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营运属于“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违法运营行为。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安全隐患多,危害大,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车辆安全无保障,无抗风险能力,乘客合法权益无保障。全县干部群众和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国家互联网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安全意识,主动抵制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发布的非法营运的“黑车”揽客信息,高度警惕乘坐非法营运“黑车”的危害性,并教育引导身边的亲朋好友自觉选择正规合法、手续齐全的客运车辆出行,保障自身安全,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秩序。

五、从即日起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通过微信群、朋友圈、QQ群等互联网群组发布‘人找车、车找人’拼车、约车等非法运营信息”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线索要尽量详细,以便进一步调查取证。对投诉举报和提供线索者,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投诉举报电话:0908-562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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