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9线阿合奇县至八盘水磨公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分部三工区预制桥梁场“7·14”机械伤人事故评估报告
来源 | 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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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4日,G219线阿合奇县至八盘水磨公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分部三工区预制桥梁场,在拆除预制桥梁内膜作业时,因千斤顶滑动和螺栓松动,钢制内膜突然闭合,造成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2万元。
一、事故评估工作过程
2023年10月,阿合奇县安委办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7·14”G219线阿合奇县至八盘水磨公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分部三工区预制桥梁场机械伤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性质,经验教训,梳理出行政处罚落实情况、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评估内容,采取查阅文件、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座谈问询等方式,深入开展事故评估工作。
在评估过程中,事故评估组先后前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辖区在建的公路桥梁施工现场,听取相关汇报,查阅相关资料。重点对事故责任单位、企业事故发生后采取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检查评估。
通过上述工作,评估组了解掌握了对企业落实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事故责任企业及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责任单位的处罚
按照事故报告,四川锐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是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经核对缴款收据,该公司收到处罚决定后一周内缴清了罚款。
(二)对责任人的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五条)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依据本法对,四川锐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拉奇乡预制梁场主要负责人王任军予处以3.2万元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六条)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阿合奇县哈拉奇乡预制桥梁场专职安全员张瑞刚处以1.28万元罚款;暂停该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经核对缴款收据,两位直接责任人对处罚无异议,自收到处罚决定后一周内缴清罚款。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评估组对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一)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
一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执法专项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商机制,定期对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判。二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全县各类风险隐患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四不两直”形式,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安全生产,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启动隐患排查台账周报机制,保障工作落实。三是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加大在建工地的监督管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规定履行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监管职责。指导施工单位相关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今年以来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发现问题13条,已整改完成13条。日常检查22次,发现问题48条,已整改完成48条,召开安全生产例会9次。安排交通领域项目用车专项整治工作1次,排查各类车辆200余辆。下发各类指令31份,开展平安工地检查2次,目前已全面整改完成。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发挥好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行业监管作用,切实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教育培训、政策扶持、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手段,激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三)充分汲取事故教训。
事故调查结束后,阿合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3月1日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共14个部门、33家生产经营单位参会。于会通报了事故调查结果,分析了事故发生原因,排查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短板,再次明确和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有条理地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分析了事故发生原因,要求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总体评估意见
通过事故评估组检查评估,“7·14”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和其他整改措施等得到落实,并举一反三开展了各项工作,达到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的目的。
五、存在问题
(一)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各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对企业存在的风险辨识、高危作业审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应急演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掌握还不够全面,动态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还有差距。
(二)企业事故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
事故评估组在抽查企业时,发现四川锐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缺乏针对性,生搬硬套《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警示教育会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建议,未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作业审批制度。
(三)安全生产监管还不能形成合力
各行业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时,不能形成合力,各行业部门缺乏有效沟通各自为战,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不到位不统一,对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认识不统一,对规范标准不共享共议,造成安全生产监督出现漏洞,不能形成合力。
六、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底线思维、红线意识。
各行业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抓手,进一步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守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切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各方严格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范市场秩序,违法转包、分包、挂靠以及严肃查处不具备资质施工等违法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坚决清除出市场。对高危作业风险意识不足、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盲目自信、冒险作业、冒险抢险等突出问题的,要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坚决停工整改。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汲取“7·14”G219线阿合奇县至八盘水磨公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一分部三工区预制桥梁场机械伤人事故教训,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要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专题进行研究,落实各项安全责任。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明确各部门整治职责和任务分工,全面推动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进一步提高检查力度,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
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实际,逐条逐项细化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到人头,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动落实,确保最硬措施得到最严执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企业认真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做到上下衔接、左右协同,确保大检查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紧盯危化、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拳出击、打非治违,坚决整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附件1:问题清单
阿合奇县“7·14”事故评估组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