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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AHQ1001-2021-000062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1-01-28 00:00 发布日期 2021-01-28 19:08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人民政府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等文件要求,哈拉布拉克乡编制形成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ahq.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哈拉布拉克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哈拉布拉克村;邮编:843505;电话:0908-5623138;传真:5621661;电子邮箱:ahqhlbl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哈拉布拉克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指导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政务公开要求,按照阿合奇县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大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哈拉布拉克乡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领导变更6条、政府公文3条,通知公告1条,政策解读1条、其他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宽主动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公开事项受理、审查和处理工作程序,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决策过程和办事结果,着力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哈拉布拉克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不断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资源共享,有效提升了电子政务规范化、集约化水平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哈拉布拉克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自上而下理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深入彻底,不能准确把握信息内容是否可以公开,一些应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三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在开展信息工作中需要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公开工作,让更多的群众获取所需信息。

(二)改进情况。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强化信息时效性和规范化,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更方便、及时地获取丰富的政府信息。三是结合辖区实际,拓展公开渠道。有效利用微信公众账号等网络工具,积极宣传政务有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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