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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AHQ1001-2022-000045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合奇县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  题  词 阿合奇县 气象局 2021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2-01-25 00:00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2-01-25 18:31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阿合奇县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阿合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函[2021]93号)要求,按照克州气象局、阿合奇县党委和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营造良好的气象信息公开环境。本报告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阿合奇县气象局办公室,地址:阿合奇县气象局健康路14院,邮编:843500,联系电话:0908-562136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阿合奇县气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文件、执行法规条例、气象服务、人影作业、结果公示等。2021年,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69条。其中:文件2条,执行法规条例2条,气象服务3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阿合奇县气象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阿合奇县气象局结合实际,压实责任、明确分工,贯彻执行“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安排1名人员负责信息的发布更新和维护等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遵循“三审三校”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核校、发布和更新维护等流程与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阿合奇县气象为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依托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站建立气象局公开页面和相关栏目,涵盖领导成员、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文件、执行法规条例和气象服务。主动公布基础信息、动态信息、气象服务和人影作业信息,做到信息有人收集、属性有人审批、公开有人上传,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阿合奇县气象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管,形成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共同负责信息的校核、修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报发布,坚持做到每日更新的工作格局。阿合奇县气象贯彻执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定期接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指导,对检查指出的问题现象及时或限期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到位、保障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条例》中的新要求理解不透;

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仍然较少,主要局限于完成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

三是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到位,群众参与和监督力度不够明显,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仍然较低。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准确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准确把握《条例》基本原则,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使之成为政府工作的习惯和常态,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并结合气象局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三是强化宣传。继续强化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阿合奇县气象局

2022年1月5日

阿合奇县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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