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个月的工资未发放”的有关问题
来源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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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民咨询“五个月的工资未发放”的有关问题。对此,@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站回应如下:
【网民留言】
因为我2023.4.16~9.21请产假,9月21号开始上班,五月份开始停发我的工资,我上班后医保局说给我算补贴发到我的工资卡,所以11月15日我把生宝宝时住院的那些资料都交给医保局了,他们说等几天就给我,可是到现在还没拿到,好几次去问什么时候能给,他们一直说等等,我都等了好久,我现在也很需要用钱,孩子还小,需要买尿不湿、奶粉……希望帮我解决一下我的这个问题。
【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县长信箱反映的“五个月的工资未发放”问题收悉,现由阿合奇县公安局为您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关于对全州聘用在岗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克医保发2022-30号)文件要求,2022年1月1日之后全州范围内聘用在岗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您于2023年4月16日至2023年9月1日请产假158天,扣除产假期间工资共计16334.2元。经县公安局与财政局、医保局协调沟通,已补发您4月至9月期间生育津贴,共计21246.2元。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0908-562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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