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重要公告
  3. > 正文

阿合奇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3-0186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3-09-12 16:52
名        称 阿合奇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教师资格认定
来        源 阿合奇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自治区自治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阿合奇县2023年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相应教师资格:

(一)具有阿合奇县户籍人员;

(二)持有阿合奇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不含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三)阿合奇县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在阿合奇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在阿合奇县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阿合奇县的港澳台居民;在阿合奇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任教科目的申请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教育教学能力要求。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及以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须含在学期间的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鉴定,成绩均合格),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不一致的人员或毕业生成绩中没有教育实习实践环节者,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

2.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及2023届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认定;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4.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和流动,申请人在阿合奇县人民政府网下载体检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可在阿合奇县辖区的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当次有效),具体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工作安排

2023年半年阿合奇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91310:00—92517:00,主要面向符合本公告认定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2.体检时间

拟定于926927日(双休日、节假日不进行体检),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到阿合奇县人民医院(申请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

3.现场确认时间

拟定于1091011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30进行现场确认。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地点为阿合奇县教科局教育人事科

重要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阿合奇县教科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克州教育局认定。

申请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在相对应批次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账号(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

2.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仔细阅读并按要求签署《个人承诺书》,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

3.申请人在申报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时,须确保正确无误,一经申报,不得随意更改(“外语”仅限于:报名系统内没有的小语种学科。如报英语学科,须选择“英语”,而不得选择“外语”)。

4.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后,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号。申请人须按照阿合奇县教科局发布的认定公告认真填报认定所在地、认定机构与确认点等相关信息。不得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5.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如验证不通过,则按以下步骤操作,且在现场确认时出具原件:

1)“普通话证书信息”验证不通过,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

2)“学历学籍信息”验证不通过,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

3)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进行学历认证。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阿合奇县教科局发布的认定公告,分批次在规定时间内前往阿合奇县教科局教育人事科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要服从工作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由阿合奇县教科局进行资格审核: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或我居住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户籍在阿合奇县的申请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居住证签发地在阿合奇县申请人员,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就读学校所在地为阿合奇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籍信息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复印件)

4)驻阿合奇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阿合奇县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不能通过系统比对或取得港澳台学历者,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申请人(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须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教育教学能力证明。

1)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及以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含在学期间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格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2)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及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合格单;

3)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认定报名系统核验,无需提供;

4)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认定报名系统核验,无需提供。

6.加盖阿合奇县教科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公章(当次有效)的《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网上报名序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信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港澳台居民须由申请人自行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香港、澳门申请人需由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通过认定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申请人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资格认定。

阿合奇县教科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发放。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认定状态通过的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赴阿合奇县教科局三楼教育人事科领取具体领取时间根据上级安排另行通知。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阿合奇县教科局按照管理权限依程序及时更正。

五、其他事项

在规定日期截止之前未提交完整材料的,视为材料不合格,此次认定不通过。

)将申报材料依序装入自备的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上注明“网报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级别(初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学科”、“认定机构”“联系电话”,未按此要求准备材料,不予受理。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须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须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务必及时关注公告网站发布的通知和钉钉群消息,要认真按要求流程操作,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以上时间如因需调整,将另行发布通知公告。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阿合奇县教科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工作安排。

联系人及电话:阿尔孜别克·吾吉巴依 0908-7656012

请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扫码入微信↓(进群后备注:姓名+认定学科)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其他学段)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阿合奇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09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