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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2022年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入园)报名公告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2-0061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2-08-09 18:39
名        称 阿合奇县2022年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入园)报名公告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招生入学(入园)报名公告
来        源 阿合奇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进一步规范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着力解决好招生入学(入园)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规范化办园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2]7号)以及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入学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阿合奇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双减”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坚持推进招生改革,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营造阳光公平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阿合奇县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张  楠     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教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木合图别克·木日扎别克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

赵春玲     县教科局党组成员、教学发展中心主任

夏虎林     县教科局党组成员

成员:

翟晓梅     教科局教研室主任

木尔扎白克·木尔扎合买提     教科局教育人事科科长

徐博伦     教科局督查室干部

史巧玲     同心中学党委副书记

史  强     团结小学党支部书记

赵  娟     华能·托河小学党支部书记

王彦成     哈拉布拉克乡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吴国岩     哈拉奇乡希望小学党支部书记

李予龙     苏木塔什乡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刘  星     库兰萨日克乡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马鹏飞     色帕巴依乡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乔双燕     第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张豆豆     第二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糟海林     第三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马泽慧甜   第四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努尔古再丽·朱马吐尔地    马场幼儿园园长

苏来曼·买买提吐尔地      哈拉布拉克什乡幼儿园园长

王  慧     哈拉奇什乡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张青青     克孜宫拜孜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黄珍珍     苏木塔什乡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魏  婷     库兰萨日克乡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王海燕     色帕巴依乡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阿合奇县学前、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前、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制定和执行,对全县学前、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幼儿园)入学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学校,保障入学机会平等。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附加其他任何条件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教科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总体目标,根据各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原则上不得突破规定班额,小学不超45人,初中不超50人。幼儿园大班不超过4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小班不超过30人。

3.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编班信息“八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教师配备、编班情况全部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招生过程中应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应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招生对象

1.学前阶段:按照免试就近、片区划分招生原则,原则上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必须入园;因特殊情况无法入园的需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2.小学阶段:按照免试就近、片区划分原则,凡是大班毕业生升入小学一年级(注意: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但没有大班毕业的适龄儿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必须升入小学年级,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升入小学的需提前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原则上入学年龄最大不超过7周岁

3.初中阶段: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区和对口直升相结合的原则,小学六年级毕业的适龄少年,升入初中一年级。

五、招生范围及办法

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公正、房户一致、就近入学原则,从实际出发,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一)学前教育招生

1.乡镇场幼儿园招生。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凡户籍在各乡镇场年满4周岁的学前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学校招生简章规定,携带相关证件进行报名由各乡镇幼儿园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2.县城幼儿园招生。为缓解大班额,确保课堂教学效果,县城幼儿园(含一幼、二幼、三幼、四幼)今年招生实行定计划(班级数、学生数)、限年龄原则上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划区域、预报名、审核认定、录取公示的办法组织招生。

1定计划。根据上级政策要求,鉴于我县学前教育校舍布局实际情况,确定今年学前教育每班新生班额控制在35人以内,依此确定县城各幼儿园招生计划。

2限年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原则上接收年满4周岁的学前适龄儿童。

3划区域。

第一幼儿园:户籍为阿合奇城镇派出所户口,居住地在和平路社区、健康路社区辖区内居民子女,主要为医院小区、荣达小区、杏花村小区、九九高层、天河小区、同心中学家属院、政府小区、阳光小区、田园小区、玛纳斯小区内的居民子女及非本地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二幼儿园:户籍为阿合奇城镇派出所户口,居住地在和平路社区、健康路社区辖区、阿合奇镇吾曲村(石油公司加油站以下)内居民子女,主要为交通小区、祥达小区、粮食局小区、阿合奇镇吾曲村内的居民子女及非本地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三幼儿园:招生区域范围为:阿合奇县佳郎奇新城区,居住在友谊路社区范围,居住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吾曲镇皮羌村内的居民子女及非本地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四幼儿园:招生区域范围为:阿合奇县佳郎奇新城区,居住在友谊路社区范围,居住在五期、别墅区、文化村、麦尔开其村皮羌存、易地搬迁的居民子女及非本地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招生

1.乡镇场小学招生。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凡户籍在各乡镇场的大班毕业生及年满7周岁(以入学当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计算,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所在地,在本乡镇小学入学。招生工作各乡镇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2.县城区小学招生范围: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积极稳妥,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1)团结小学招生条件及划分片区

一年级招生县城幼儿园大班毕业生及年满7周岁(以入学当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计算,含8月31日)适龄儿童,主要以县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采用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2)华能·托河小学招生条件及划分片区

一年级招生新城幼儿园大班毕业生及年满7周岁(以入学当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计算,含8月31日)适龄儿童,招生片区为佳郎奇新村,主要以县第三、第四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采用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片区范围实际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直接录取;如实际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小学,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去报名。

)初中招生

1.阿合奇县同心中学是我县唯一一所中学,暂不具备单校划片条件,结合初中学校招生规模、小学毕业学校分布、学生户籍和居住地等情况,可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团结小学、华能·托河小学、五乡一镇两场小学毕业生数基本相当的原则直接入学;部分不在阿合奇县范围内小学就读、现需转学到阿合奇县初中就读的新生,须持有《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学证明进行报名)。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0407号),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依法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制定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简化随迁子女入学程序,不再提交住房证明,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根据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地址,采用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安排适龄学生入学。

)特殊群体招生

1、留守儿童等学生群体入学。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活动成果,各学校要依托新疆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县教科局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各乡镇要实行留守适龄儿童普查登记制度,确保所辖区域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少年进入学校住校的需求。各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学生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

2、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根据局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要加强助学政策宣传工作,精准分类施策,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入学保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

3、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各学校要继续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抬高入学门槛,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4、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落实“零拒绝”“全覆盖”要求,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统一部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阿合奇县中小学要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智力、听力、视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因生理障碍导致学习能力不足的儿童少年,可到克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学校进行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要做好送教上门的工作。

5、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中考招生录取、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六、招生及报名时间、流程、要求

1.招生文件发布(8月10日前):各中小学根据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文件统筹安排招生,2022年8月10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平台、工作群做好学校招生相关政策宣传。

2.学生信息采集(8月10日-8月15日):家长通过扫描所在学区学校发布的二维码、报名网址,下载app,注册登录,进行报名。一名新生只能报一所学校,不能一生多校报名,若在多校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时,家长仔细核对信息,阅读报名须知,上传相关材料。

3.学校资格审查审核(8月15日-8月20日):家长持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报名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依据招生划片范围和规定的报名条件,可持招生必备证件到报名点(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对报名学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驳回修改。

4.学校确认:学校完成学生信息确认,汇总招生表格,统一上报县教科局。8月25日学校确定招生学生名单,经教科局审核后,公示录取结果,根据学校开学时间通知学生入学报到。

七、招生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费义务教育权利。

各学校要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权利。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各学校提前招生、指尖招生,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国语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

(二)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特殊教育学校(含随班就读)招生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县教科局会同当地残联,依托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组织残疾人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确保应入尽入。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教助保护机构)以及其他符合优抚条件的优抚对象,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三)持续巩消除大班额成果。学校要积极采取学区制、结对帮扶、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校际、城乡、区域之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要合理调整大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切实完善工作措施,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积极推动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四)坚持控保学不放松。县政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保学法定职责,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完善户籍信息比对和全面摸排工作机制,加强对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实时监测和定期通报,防止学反弹,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学,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义务教育。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学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纪律要求,坚持招生便民原则,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组织招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进行招生宣传,发布招生广告。各学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的学生。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认真调查处理涉及招生入学方面的举报、投诉和申诉。要稳妥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要严肃处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人员。要坚决持续严厉打击择校中介行为,对工作人员参与中介行为的,一经查实,列入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对招生履职不到位、证件审验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从严追责;对伪造招生证件、出具虚假证明、私刻公章的个人和单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局、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建立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局将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管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六)严格学籍管理县教科局指导和监督各学校均衡编班工作。严格杜绝择校择班现象加强学籍管理。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及时掌握招生及学生流动、辍学情况。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充分认识学籍是招生入学结果的体现,不通过招生平台报名审核的一律不得注册学籍;招生结束后,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要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局将上级招生政策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内容,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qq、微信等媒体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八、招生咨询及举报

县教科局招生电话:0908-7656018、7656012

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于8月10日期间在各学校门口进行张贴公布。

监督举报电话:县教科局督查室:0908-765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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