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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2-00576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7-29 18:17
名        称 阿合奇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文        号 〔〕阿安委字〔2022〕6号 主  题  词 安全生产 百日 攻坚
来        源 阿合奇县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及7月11日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疆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狠抓“强化安全责任制、防范重大风险、堵塞盲区漏洞、严格监管执法、强化担当作为”五个落实,不断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重点以非煤矿山安全、建筑安全、危化品安全、燃气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旅游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抓细抓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对标对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意见(70条措施)》以及《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70条措施重点任务清单(86项)》,狠抓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一是要查清各乡(镇)场和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场和部门是否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主要负责人是否主持相关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各乡(镇)场、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各有关部门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等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要查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是否落实员工培训制度,按计划对新进人员、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进行上岗培训;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对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三是要查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两个清单”,并实施重大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工、追究问责,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是否健全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处理举报事项并落实举报奖励。四是要查清安全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和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采取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或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是否存在监管执法队伍监管力量不足、未建立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以及选择性执法和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

(二)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汲取近期国内燃气爆燃、液化气罐泄露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阿合奇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燃气企业安全准入、燃气工程外包、燃气管道改造、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等9大关键环节,全面摸清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风险,加强燃气充装、运输、使用全链条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流通渠道、燃气管道设施、瓶装液化气石油气领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用车辆、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小区燃气管道、燃气引入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二是全面排查城镇燃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施工占压、搭建以及各类管道重叠交叉铺设、安全距离与国家规范不相符的问题隐患。三是加快推进老化燃气管道的更新改造,加快建立城镇燃气设施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燃气安全运行和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牵头单位:阿合奇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教科局、消防救援大队,阿合奇镇

2.建筑施工和自建房领域安全整治。一是建筑施工方面。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开展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清查拆除违章建筑为主要内容,突出城乡房屋建筑、水利、交通等建设项目,加强施工现场、工程机械、塔吊和电梯、以及违章建筑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排查,重点治理高处坠落、垮塌坍塌、机械伤害、违规建设等事故隐患,系统查找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项目手续报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查施工现场“三违”行为,督促企业加强施工作业安全防护,严防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要切实做好供排水等市政公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二是自建房安全方面。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市自建房“4·29”房屋倒塌事故教训,紧盯“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四擅”(擅自拆改主体结构、擅自改扩建、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布局)的自建房屋,紧盯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安全隐患突出的经营性自建房,加快推进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强化经营性自建房“百日攻坚”,解决自建房安全隐患底数不清、整治进度参差不齐、行业包保不到位、录入系统进度缓慢的问题,重点排查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第一时间标识警示、清空人员、暂停使用。对未批先建、私自加层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阿合奇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

3.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按照《阿合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检查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整改“五落实”情况;落实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检修作业票证制度;整治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情况;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情况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特别是危化品罐区、库区、堆场进行严密检查,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管理、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牵头单位:阿合奇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阿合奇县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

4.非煤矿山领域安全整治。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制定并落实重大风险隐患防控责任;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素质是否满足实际需要,全员岗位责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草台班子”、“挂名矿长”、主要负责人不到岗履职、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等问题;是否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规定真实准确研判安全风险并公示公告,制定落实防控措施。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是否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是否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严格审核外包工程施工队伍资质和能力,是否把所有外包施工单位纳入统一安全管理,对外包施工单位从业人员是否统一组织安全培训,是否定期对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是否存在以包代管、以合同形式转嫁安全生产责任等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定并落实治理措施;“三项岗位”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应急预案体系是否完善,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阿合奇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各乡(镇)场

5.道路交通领域专项整治。要强化国省道路和农村道路的路面管控,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联合执法检查,严打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连环相撞等群死群伤事故。强化各类运输企业落实责任主体,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技术维护。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严查彻改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检验、通行秩序、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安全隐患,从营运单位、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路面管控等全环节强化安全管控。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进桥梁、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连续大下坡等安全隐患治理。深化国省道公路隐患专项治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现象。排查路面防护网、防护栏等安全设施设置不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设置不完善等问题。

牵头单位: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阿合奇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阿图什公路管理局阿合奇县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克孜勒苏执法支队阿合奇县交通执法大队,各乡(镇)场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紧盯高层和地下建筑、宾馆饭店、餐饮娱乐、养老院和“多合一”商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整治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故障、占堵消防通道、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隐患问题。二是指导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九小”场所等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可燃芯材的彩钢板建筑、可燃门斗门廊,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灭火设施、消防器材损坏、停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等隐患问题。三是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落实“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方案,禁止车辆占用消防通道,提升公共停车资源保障能力。要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维护,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牵头单位:阿合奇县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阿合奇县公安局、住建局、民政局、卫健委、民宗局、教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阿合奇县供电公司,各乡(镇)场

7.旅游安全排查整治。认真开展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大检查,重点围绕娱乐游乐设施、景区道路滑坡、安全提示、安全防护,特别是山洪泥石流、易滑坡山体等进行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对宾馆、饭店、农家乐等重点区域和漂流等户外高风险旅游项目开展针对性安全检查,营造安全的旅游出行环境。重大节假日、旅游旺季、恶劣气候的旅游安全预警,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预警信息情况;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旅游景区景点按照核定承载量做好游客接待容量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情况。

牵头单位:阿合奇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

8.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技术监督、大坝安全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发电企业、水库、水闸、堤防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病险水库和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强化对重点区域防汛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堤身是否存在裂缝、塌陷、隆起、滑坡等现象;堤角是否存在隆起、下沉、残缺、冲刷等现象;堤岸护坡工程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裂缝、塌陷、破坏等现象;险工险段是否完成加固,是否制定针对性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度汛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上堤道路和堤顶道路是否满足防汛抢险车道要求;通讯设施是否满足防汛抢险要求;是否落实防汛抢险队伍;是否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和设备。

牵头单位:阿合奇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阿合奇县应急管理局、发改委,各乡(镇)场

9.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大对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以及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重点整治无证上岗,设备运行期间无人值守,锅炉未开展水质处理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未安装或失效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检查桥、门式起重机械双限位加装情况;三是检查充装气瓶站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范围充装,违规充装,充装记录是否齐全,自有产权气瓶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加贴电子标签等;气瓶检验站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范围检验,检验报告是否合规,不合格气瓶是否做报废处理等。

牵头单位: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阿合奇县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各乡(镇)场

10.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专项整治。强化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应对处置。重点排查整治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农业、旅游、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是否落实;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和通信等民生保障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到位。

牵头单位:阿合奇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发改委、气象局,各乡(镇)场

其他行业领域,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攻坚。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按照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总结提升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广泛动员部署(7月30日前)。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风险挑战的基础上,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深入排查整治(8月上旬至8月底)。坚持自下而上,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采取企业排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全面、准确、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问题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强化集中攻坚(9月上旬至10月上旬)。要通过现场会、“开小灶”、蹲点指导、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推广一些经验做法,切实安全风险控制住、把事故隐患消除掉,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全面总结改进(10月中旬至10月底)。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动员部署、十五条硬措施落实、专项整治、隐患排查、风险管控、集中执法等工作落实情况,梳理总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查找分析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理念,突出抓早抓小,强化事前监管和事前问责,加大监管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与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一体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点问题,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逐级夯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夯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要求,认真对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要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台账,实施闭环管理。要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员工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作业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堵塞盲区漏洞,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现场监控,严字当头“打非治违”。要把集中执法贯穿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全过程,强化行政处罚,提升执法效能。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既要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又要做到高危企业执法全覆盖。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党委政府、上级部门协调解决,防止小事拖大。

(四)严格问责问效。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要害部位开展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找短板、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的要组织工作组蹲点督战,出谋划策,指导服务。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场、部门和单位进行问责问效,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五)加强警示通报。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统筹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完善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于7月30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和联络员报县安委办。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向县安委办每周六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问题清单(附件二)、每月25日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附件三),10月2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白玉峰,联系电话:0908-5620056(带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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