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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缴阿合奇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AHQ031-2021-00010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10-26 17:42
名        称 关于集中清缴阿合奇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集中 阿合奇县 住宅 维修 资金 的通知
来        源 阿合奇县住建局

阿合奇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管理小区业主:

为加强阿合奇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规范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行为,纠正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滞留挪用维修资金违法行为,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现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集中清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请县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管理小区业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将未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账户,账户名称:阿合奇县房屋管理中心,账号:30473101040009775562155310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合奇县支行营业部。

二、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业主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主动配合,将欠缴的维修资金交存至阿合奇县房屋管理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账户。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标准按购买房屋总金额的2%计算。

四、业主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需携带购房合同原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房屋交款收据(发票)复印件一份到县房管中心核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金额。

五、清缴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未尽事宜请联系:阿合奇县房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余素英

联系电话:0908-56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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