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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合奇县建筑市场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提醒函(7月份)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2-0079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2-08-22 16:58
名        称 关于阿合奇县建筑市场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提醒函(7月份)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建筑市场 质量安全 监督执法 检查
来        源 阿合奇县住建局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进度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现场行为,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我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7月对县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在建房屋市政项目387月份共检查工程13个,参建施工企业8家,监理企业6家,从检查情况来看,部分工程质量安全及现场行为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未能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依法建设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存在问题的工程下发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13份,其中限期整改9份、停工整改4份。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

1.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各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作用发挥不够,未能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对施工、监理单位督促不力,存在部分质量安全隐患,各工程普遍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实名制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问题突出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存在只追求进度,要求施工企业赶工期,忽略工程质量安全;三是个别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主要是工程报监及施工许可手续进展不力,无专人办理手续,个别项目在行业主管部门多次督促、指引下办理相关手续,导致项目未能按期开工,影响工期四是工程项目相关手续办理不齐全,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未按要求在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导致工程手续不完善,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2.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部负责人、质检员、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性岗位人员不在施工现场或相关技术人员在场但施工质量安全技术把关不到位,存在明知就范的问题,履职不到位;二是施工企业重视程度不够,总公司领导、技术、安全等管理部门亲临施工现场检查指导较少或从未到过现场,导致项目处于脱管状态;存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够、质保体系建立不完善,导致现场安全隐患突出,工程资料档案整理滞后四是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程序不规范,工程主体验收前必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监理、设计、勘察质量评估报质监站

3.监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各项目工地普遍存在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未对监管的项目进行总体检查巡视,未及时召开监理例会,履职不到位;二是个别现场监理员能力较差,未能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发现问题未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整改,履职不到位三是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不规范。基槽在正式验收前,须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自检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报质监站;基础在正式验收前,须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报质监站;主体工程正式验收前须经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自检合格并报质监站;正式竣工验收前组织五方参建单位进行预验收,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报质监站。

(二)安全隐患突出,施工现场混乱

1.安全管理不规范,存在重大隐患。一是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重要岗位人员不在现场,履职不到位;二是个别房屋建筑工程未设置安全通道,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三是项目施工现场普遍未开展地震、火灾等应急演练;四是个别工程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挡等防护措施或设置不规范,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施工现场塔吊设备运行未履行相关程序。一是塔吊运行过程中,理应配备信号员现场指挥塔吊驾驶员安全操作,普遍未配备相关人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二是塔吊设备自安装完成后须经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检修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维保,但普遍存在无维护保养记录。

3.施工用电不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是各分箱一闸多机、私拉乱接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各工地电工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导致电闸、漏电保护器、线路等设备老化而不能正常运行,个别工地存在各级配电箱设置不规范,电闸损坏,无功能使用标识,未配置灭火器等安全隐患;四是线缆从三级电箱接出,未设置穿线管,线路裸露在外,存在一定隐患;五是施工现场管理及技术人员责任心不强,个别工地材料加工等设备裸露在外,未按要求放置在材料加工棚或做防护措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4.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一是三级安全教育过于形式化,内容不齐全,个别记录未经专职安全员主持;二是个别房屋建筑工程电梯井口、楼梯围挡措施不符合规范;三是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人员安全绳佩戴不规范个别人员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存在一定隐患;四是个别房屋建筑工程,外置脚手架水平防护堆放杂物、材料等,存在一定隐患。

(三)工程质量问题突出

1.质量问题凸显。一是模板支护横杆及扫地杆未设置或设置不规范;二是二次构造柱钢筋绑扎不规范,未按设计文件施工,部分加密区箍筋间距过大;三是模板支护不规范,未按要求固定,导致混凝土浇筑工程中涨模、漏浆等现象,影响整体感观及后续施工。

2.工程资料不规范、不同步。一是施工资料不齐全,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审批;二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资料不同步,钢筋、水泥、砂、石子、多孔砖等建筑主材无检测报告;三是施工技术交底不规范,交底进度及内容与施工实际不符,交底人、接底人、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签字不齐全;四是施工日志不同步,内容填写不规范,记录不详细,未能有效反映施工质量安全实际情况;五是总监理工程师巡视次数较少,巡视记录内容简单;监理例会召开次数较少,未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行全面部署;监理单位下发的监理通知单施工单位无整改回复。

3.各环节混凝土施工试块养护不规范。主要是施工现场混凝土试块标养及同条件试块养护不到位、不规范,大多施工现场未制作标养箱和同条件标养室,试块裸露在施工现场,无任何防护措施。

(四)农民工实名制录入及农民工工资档案。

1.实名制系统搭建滞后。个别项目工地已经进入施工阶段,但智慧工地系统或实名制系统尚未安装,施工单位应在前期准备阶段主动与三大运营商对接,确保项目开工正常投入使用。

2.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录入、考勤滞后。我县实名制考勤工作取得一定阶段性的成果,但仍需努力,主要是:1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余项目至今未将工人信息上传至新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2建设、施工单位加大与三大运营商对接力度,力争在下个月将剩余项目考勤信息全部推送至系统平台,持续推进我县实名制考勤工作取得更大胜利。3)农民工用工合同签订不齐全。一是个别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但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是部分农民工未签订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缺乏真实性。

(五)施工现场扬尘治理6个100%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施工现场围挡设置不规范,应体现美观、整洁,主要是围挡顶部未安装喷淋设施,未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临街施工工地未采用绿篱式围挡;二是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水泥、粉煤灰、灰土、细砂石等)未进行密闭存放或覆盖措施,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临时存放的土堆未采用防尘网覆盖;三是部分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四是个别施工场地未建立洒水清扫降尘制度或未严格执行,导致场地尘土较大。

三、处理意见

1.阿合奇县活蓄交易综合市场建设项目因检查过程中发现其生活用房基槽开挖深度局部超5米,未做任何防护措施,责令停止施工并制作深基坑边坡支护专项方案及专家论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道工序,但施工单位未按相关要求采取措施,并进行基础施工,参建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及时整改,责令停工处理,并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通报批评。

2.阿合奇县库兰萨日克乡中心小学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在该项目器械库工程基础验收时,经现场测量后,发现基础顶面高度超出图纸设计值30cm,未按图施工,考虑该工程为钢结构,对后期钢结构部件设施安装造成较大影响,责令停止施工,由设计单位出具可行方案进行整改处理,并对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责任主体应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同时应举一反三,对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县住建局。我局将进一步抓好整改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项目参建五方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各方人员必须按要求配备到位,并认真开展日常质量安全生产和劳务用工管理工作,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参建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合理调配建筑工人,努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工。

(四)积极贯彻落实新疆籍人员就业相关政策。施工企业需积极吸纳新疆籍人员参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确保新疆籍人员就业比例达到70%,普通基础工作岗位新疆籍就业比例不少于90%,并与上岗就业的新疆籍劳动力签订用工协议。

(五)进一步完善实名制录入工作。各项目部进一步完善实名制录入工作,工人信息还未推送至新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施工企业抓紧与运营商对接,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更新率、到岗率,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及农民工工人信息按要求登记,并将每日考勤情况适时推送至系统平台,规范农民工用工合同签订,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加强塔吊设备维护保养。凡施工现场安装塔吊设备的,必须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修部门按照每月不少于2次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形成档案,以便备查。

阿合奇县住建局

2022年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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