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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合奇县建筑市场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的提醒函(4月份)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2-0098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2-05-10 19:27
名        称 关于阿合奇县建筑市场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的提醒函(4月份)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建筑市场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检查
来        源 阿合奇县住建局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进度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现场行为,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我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4月底对县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4月共检查工程13个,参建施工企业8家,监理企业4家,勘察单位2家,设计单位4家,从检查情况来看,部分工程质量安全及现场行为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未能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依法建设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存在问题的工程下发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19份,其中停工通知2份。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

1.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各建设单位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未制定项目监督检查计划、方案,未派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未能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对质量安全隐患、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问题进行整改,且部分项目进度缓慢;二是部分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三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推进较慢,主要是施工许可手续办理较慢,导致项目未能按期开工,严重影响建设工期。

2.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未对项目部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全面检查;二是项目部负责人、质检员、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性岗位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履职不到位(涉嫌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行为),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够、质保体系建立不完善;三是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项目处于脱管状态,工程资料制作整理滞后,如阿合奇县商业中心建设项目、阿合奇县技工学校农牧民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阿合奇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建设项目(二期)。

3.监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各项目工地普遍存在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未对监管的项目进行总监巡视,未及时召开监理例会,履职不到位;个别现场监理员能力较差,未能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发现问题未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整改,履职不到位,如新疆聚能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安全隐患突出,施工现场混乱

1.安全管理不规范,存在重大隐患。一是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重要岗位人员不在现场,履职不到位,如阿合奇县技工学校农牧民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是个别房屋建筑工程现场安全通道,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三是项目施工现场普遍未开展地震、火灾等应急演练。

2.个别施工现场垂直运输设备(塔吊)施工未履行相关程序。塔吊运行过程中,应配备指挥人员现场指挥塔吊驾驶员安全操作,个别项目工地未配备相关人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3.施工用电不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是各分箱一闸多机、私拉乱接现象严重;二是个别工地存在各级配电箱设置不规范,电闸损坏,无功能使用标识,未配置灭火器等安全隐患;三是线缆从三级电箱接出,未设置穿线管,线路裸露在外,存在一定隐患;四是三级配电箱接线端子及线缆烧毁严重,如阿合奇县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建设项目(二期)。

4.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一是三级安全教育过于形式化,内容不齐全;二是存在工人佩戴安全帽不规范,现场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现象;三是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人员安全绳佩戴不规范,存在一定隐患,如阿合奇县技工学校农牧民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阿合奇县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麦尔开其村移民小区公租房建设项目;四是个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作业面未做水平防护措施,存在一定隐患。

(三)工程质量问题突出

1.质量问题凸显。一是模板支护立杆支撑设置不整齐,导致横杆未设置或设置不规范;二是构造柱钢筋绑扎不规范,未按设计文件施工,箍筋间距过大;三是房屋建筑工程需设置沉降缝处,处理不规范,沉降缝未断开;四是未按图施工,混凝土厚度与设计要求严重不符,存在偷工减料嫌疑,如阿合奇县技工学校农牧民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2.工程资料不规范、不同步。一是施工资料不齐全,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审批;二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资料不同步,钢筋、水泥、砂、石子、多孔砖等建筑主材无检测报告;三是施工技术交底不规范,交底进度及内容与施工实际不符,交底人、接底人、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签字不齐全;四是施工日志不同步,内容填写不规范,未能有效反映施工质量安全实际情况;五是总监理工程师巡视次数较少,巡视记录内容简单;监理例会召开次数较少,未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行全面部署。

3.各环节混凝土施工试块养护不规范。一是混凝土试块信息不全面,未能反映混凝土位置、浇筑时间等,存在信息缺失;二是施工工地现场未配备试块标养箱或试块养护室,同条件试块放置位置错误,导致混凝土养护不到位。

(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是防疫物资储备不够;二是消毒喷壶、酒精喷壶等未贴注标签及配比;三是消毒液未贴注生产日期、有效日期、使用日期;四是体温测量及核酸检测情况登记台账不齐全;五是口罩佩戴不规范,个别工人未佩戴口罩;六是值班室、办公室等重点场所消杀不到位。

(五)农民工实名制录入及农民工工资档案。

1.实名制录入不完善。个别项目工地已经进入施工阶段,但智慧工地系统尚未安装,未落实工人实名制管理;有的施工现场虽然已搭建智慧系统,但未启用。

2.农民工用工合同签订不齐全。一是个别项目已进入施工,但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是部分农民工未签订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缺乏真实性。

3.工人保险购买不齐全。要求工程项目必须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及安全责任险,个别施工企业未全部购买。

(六)施工现场扬尘治理6个100%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施工现场围挡设置不规范,应体现美观、整洁,主要是围挡顶部未安装喷淋设施,未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临街施工工地未采用绿篱式围挡;二是大部分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未做硬化处理;三是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水泥、粉煤灰、灰土、细砂石等)未进行密闭存放或覆盖措施,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堆未采用防尘网覆盖或绿化措施;四是部分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五是个别施工场地未建立洒水清扫降尘制度或未严格执行。

(七)智慧工地系统建立不完善

个别工地符合智慧工地系统安装标准,已进入施工阶段,智慧工地系统尚未安装或已安装尚未启用,如克州阿合奇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八)施工进度缓慢

各参建单位对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未能合理调配建筑工人、建筑材料,导致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如阿合奇县疾控中心工程。

三、处理意见

1.阿合奇县宾馆改扩建建设项目、阿合奇县技工学校农牧民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因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技术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人员未在施工现场履职,参建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及时整改,责令停工处理,并对克州鑫源建筑安装责任有限公司处以合同价款0.5%(4.8351万元)、河南省城控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款0.5%(2.8162万元)的处罚。

2.阿合奇县馕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阿合奇县农副产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阿合奇县技工学校农牧民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三个项目经多次催促,未按期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分别对县农业农村局合同价款1%(3.7664万元)、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处以合同价款1%(3.3万元)、县技工学校合同价款1%(5.6324万元)的处罚。

3.阿合奇县技工学校农牧民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河南省城控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新疆聚能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工人安全意识淡薄,钢结构施工环节,多名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对河南省城控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予以0.5万元罚款,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扣除信用评价分8分,对项目经理周增强通报批评,并扣除信用评价分8分;新疆聚能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履职不到位,未能发现现场安全隐患并及时制止,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信用评价分8分,总监理工程师张勇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信用评价分8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责任主体应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同时应举一反三,对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县住建局。我局将进一步抓好整改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项目参建五方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各方人员必须按要求配备到位,并认真开展日常质量安全生产和劳务用工管理工作,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参建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合理调配建筑工人,努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工。

(四)积极贯彻落实新疆籍人员就业相关政策。各施工企业需积极吸纳新疆籍人员参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确保新疆籍人员就业比例达到70%,普通基础工作岗位新疆籍就业比例不少于90%,并与上岗就业的新疆籍劳动力签订用工协议。

(五)进一步完善实名制录入工作。各项目部进一步完善实名制录入工作,确保进出场农民工按要求登记,并规范农民工用工合同签订,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阿合奇县住建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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