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28-2019-00000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12:54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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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用水 |
来 源 | 阿合奇县水利局 |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第四十八条;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3.《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应提交的材料:
1.取水许可请示;
2.项目建设依据的有关文件(有关项目所有投资计划、审查、批复等备案文件复印件);
3.取水许可申请书(水利部门提供制式表)
4.取水登记表(水利部门提供制式表);
5.取水许可证登记表;
6.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复印件(取用水单位提供);
7.取水水源地与周边环境情况说明(项目所在村或村民小组提供,须盖章确认);
8.取用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证(无法人证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9.取用水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取用水单位填写);
10.取用水单位法人1寸照片1张(同时提供电子版);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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