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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4-0037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3-06 19:33
名        称 关于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来        源 自治区民政厅

一、出台背景

社会救助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首次将“救急难”、疾病应急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针、政策纳入法制安排中,是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统筹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标志,为社会救助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法律遵循,对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生存权益,不断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办法》,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民政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实现部门间社会救助信息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确保救助对象认定准确和管理科学,维护社会救助政策的公平、公开、公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提升社会救助公共服务能力,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见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畅通社会参与和监督渠道、实现“阳光救助”,共同开创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并切实发挥作用。二是制定贯彻落实《办法》政策措施。要依据《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已有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坚决纠正与《办法》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三是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制定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细则,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低收入家庭信息化核对管理信息系统。四是抓紧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以“托底线、救急难”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五是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发挥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相关部门间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救急难”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二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协同办理机制,指导各地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大厅、综合性服务窗口等,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三是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县、乡两级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四、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引起高度重视,统筹解决好贯彻落实《办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督促检查,把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和检查落实作为检验各级民政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尽快制定查处社会救助违法行为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四是深入开展宣传,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自治区党委“访民情、聚民心、惠民生”活动相结合,统筹规划,有序组织,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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