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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合奇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2-00373 主题分类 教育
名        称 关于印发《阿合奇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6-20 19:31 发布日期 2022-06-24 18:33
文        号 阿政办发〔2022〕9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场,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单位:

《阿合奇县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合奇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13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56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克政办发202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阿合奇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以适龄儿童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为目标,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优先发展,统筹规划。坚持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做到公共资源配置上统筹规划和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统筹处理创建达标与发展刚需的关系。

(二)重点倾斜,示范引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分配资金时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予以倾斜;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三)提高质量,公平共享。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观,全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有水平、高质量发展。着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使各族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四)压实责任,有序推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需配置教育资源,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对照优质均衡创建标准,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三、总体目标

进一步巩固提高阿合奇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全面启动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到2023年,全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趋均衡,教育质量显著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全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并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巩固提升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关心关爱残疾儿童、留守儿童,依法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规范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育短板,使学校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校园文化建设更有内涵,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度持续提升。在全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国家“20条底线”要求基础上,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趋均衡。“乡村弱”“城镇挤”“大校额”“择校热”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镇住校学校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全面规范,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稳步提高,师资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八项综合差异系数逐年降低,满意度逐年提高。

(二)稳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按照就近入学走读半径小学不超过3公里,初中不超过5

里要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确定学校服务范围和城镇学位供给,严格按照标准确定班额,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和特殊教育学校。确保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小学、初中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小学、初中学校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2.持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1完善学校标准化建设。强化属地办学主体责任,按照优质均衡创建时间表,对现有学校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底数,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等资源配置,巩固提升现有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配备及定期更新机制,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新建学校成一所、达标一所。确保县域内每所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5.8平方米以上。加强网络多媒体教室建设,确保县域内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分别达到2.3间、2.4间以上。确保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10.2平方米以上。

2)加强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和使用。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初中物理等6个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和自治区中小学音体美装备标准,加强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配置,落实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化、管理信息化、使用常态化要求,确保县域内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值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按照课程标准开足开好实验课,确保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的演示实验、动手实验和实践调查等开出率达到100%。

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持续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大力加强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环境建设,合理规划统筹全教育系统网络建设推广“三个课堂”模式应用,中小学(含教学点)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实现各学校的网络互联互通,具备网络教学和备课环境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健全教育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推进各类教育资源互联互通,抓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建立评价与激励机制,确保所有专任教师能够常态化使用信息化教学手段。

3.持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1)持续保障财政教育投入。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保障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2)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的原则,调整优化义务教育支出结构,经费使用进一步向偏远乡村、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推动义务教育经费使用重心从硬件建设向软件提升转移,在改善必要办学条件的同时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3)加强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化义务教育经费全过程监管,全面实施经费使用绩效管理,加强审计监督,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年生均6000元标准拨付公用经费”的政策,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全面统一,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校,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4.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1健全完善招生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种形式设重点班、重点校。严禁非政策性择校和同城转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厉查处学校变相选择学生的行为。探索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

2)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建立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导向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监测体系。依据自治州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科学评价机制持续开展义务教育学业质量动态监测,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部门联控联保、宣传教育、书面报告、行政督促复学、应急预案和督导考核等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巩固控辍保学成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七长”责任制,全面夯实县长、乡长、村长、家长和局长、校长、师长控辍保学责任实行教育、行政双线夯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强化乡(镇)村两级宣传引导、责任落实,形成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的“行政线”和教局、学校、班主任的“教育线”双线控辍保学体系,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重点群体学生零辍学。

4)精准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扎实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完善资助经费保障体系,持续落实农村十五年免费教育,进一步落细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全覆盖,实施边远、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计划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落实好“明厨亮灶”计划,建立信息台账,实施精准资助。

5)加大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力度。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实现混合编班和统管理,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城镇就学、升学得到平等对待。认真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采取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提高特教学校招生能力、开展“送教上门”和“医教结合”等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落到实处。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严格教师编制管理,健全教师招聘机制。完善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编制,在编制总量内,不得在有合格教师来源情况下“有编不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借调中小学在编一线教师。严把教师入口关,将师德师风作为招聘首要标准,合理测算招聘岗位,重点补充音、体、美、科学、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科目教师。

2)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制定具体措施推进教师交流,引导城镇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农村和薄弱学校流动,并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解决好思政、艺术等专业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均达到0.9人以上。县城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3)实施优秀教师培养计划。按照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抓好教师培训培养工作,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建立教师队伍培养培训梯次结构,加强教师高层次研修,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平台,充分利用援疆资源,提升教研教学整体业务水平,统筹各级各类教师培训项目资源,通过合理高效指导推进各学校各学科教学研究管、教、研、训、赛一体化、常态化培养机制5年内确保全体教师完成360学时培训任务,不断夯实教师专业知识、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4)着力提升教师待遇。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学校所在地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6.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1)推进优质课程资源共享。“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建设为抓手,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教学环境,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形成人才培养、教育服务、教育治理的新模式构建完善的信息化支撑环境,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全覆盖,开展“互联网+”条件下的教育教学、科学决策、业务管理、教育研究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在线互动教学常态化应用,加强推广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三个课堂”模式应用实践。实施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推动“互联网+”创新素养教育综合改革,指导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变革传统教学模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式互动教学,形成“互联网+教育”应用新模式新业态。

2)推进城乡学校联盟共建。大力支持农村及涉农地区教育发展,建立学校领导和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支持优质学校在县域内与相对薄弱学校结对帮扶,组织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送教下乡和学术交流。积极推进城乡学校联盟共建,在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教育科研、学生活动、学校文化等方面互动交流,实现县域内教育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疆内疆外优质资源,通过“造血式”智力援疆,组团式柔性援疆力量推进区域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通过“校校互通”主动对接对口援疆优质学校助力本地学校成长强化校(园)长、德育、教务(教研)主任“三个支柱”培训,抓学校管理队伍提升邀请疆内外专家、名校长来讲学,提升教育理念2023年,县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100%。

7.全面深化教育改革

1)全面落实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务。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和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立足教育督导实际,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推动教育督导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实效,让教育督导“长牙齿”。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新时代教育督导体系,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强化教育督导权威性和严肃性,着力建设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建立挂牌督导责任区制度,实行责任区和责任督学动态管理明确责任督学职责,制定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制度完善责任督学考核奖惩制度,创新工作手段,确保督导取得实效。

2推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任务落地。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13号),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把立德树人成效做为检验学校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义务教育学校重点围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内容进行评价。推进教育评价的科学化和全面性发展,坚持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不“唯分数论”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师为主体,不“唯论文”考核教师,创新多元化教师发展路径创新管理服务评价体系。强化过程评价,推进教育过程和学习过程数据化和可量化,注重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的有机统一,注重人(教师、学生)的动态发展过程性和全面性,建立基于数据驱动的分层次、分阶段的动态评价。

3)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和学校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义务教育学校专职保安配备达标率100%,义务教育学校一键式报警安装达标率100%,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严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依法依规处置欺凌和暴力行为,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加强学校校园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及学生安全等安全管理,推进应急安全演练制度化、常态化,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4)扎实推进“双减”举措,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克党办发202121号)、《关于印发阿合奇县“双减”工作专班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压减中小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分类明确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严格审批。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8.坚持“五育并举”,持续深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

1)坚定不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持续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成果全覆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部使用国家、自治区目录内教材教辅。学前教育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按政策加授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课程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在“大思政课”中受教育,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持教育内涵发展,打造优质校园文化,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热爱、致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德育为先。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和心理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先进典型、英雄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创建文明校园注重智育提升。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注重增强体质。面落实“五项管理”要求,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推动足球,篮球等各类体育项目进校园,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阳光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确保《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达到95%以上开足开齐体课,不得随意挤占体育课程,每学生至少掌握2项运动技能。县域内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运动场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精准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注重美育熏陶。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推进特色校本课程建设,开展符合学校实际的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至少学会1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鼓励社会面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课后服务指导。注重劳动教育。落实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用足用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劳动、社区志愿服务和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场地建设,创建批劳动教育实验基地。

3)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落实国家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县委县政府对教育教学改革的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和均衡发展等要求,重点评价学校坚持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办学行为、队伍建设、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以及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劳动实践等。完善质量监测工作机制,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促进监测结果的有应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实现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9.持续提高教育发展社会认可度

落实教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力争到2023年3月,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调查满意度达到85%以上,并逐年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落实履行教育职责主体责任,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履行教育职能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始终保持重视程度不减、经费投入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要认真落实《阿合奇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计划》(见附件),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规划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共同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强化经费保障。落实教支出责任,优先保障教育发展投入,确保般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只增不减,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公用经费基准定统一基本装标准统一,确保如期实现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三)把握创建节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步伐。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时限任务到人做到目标细、责任明、措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要认真做好创建相关数据台的报送整理工作,把创建程序中必须的各项台账、工作方案,按照规范要求准备好要确保迎检材料规范有序,数据准确可靠

附件

阿合奇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计划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内容、31项指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常住人口规模需求。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使教师、校舍、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达到优秀状态,确保20233月之前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四大类”、31项指标全部达标,通过自治区优质均衡验收。

二、具体目标

(一)学校布局科学化。在遵循教育自身规律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适当扩大学校办学规模,使学校数量、规模满足生源变化的需求。

(二)办学条件标准化。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校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县域内各学校校舍、教学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后勤保障设施等全部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师资配置均衡化。教师编制符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各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形成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四)教育管理精细化。积极构建有显著特色,符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际需要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用精细、科学、规范、人文化的管理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五)教育评价科学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五位一体的评价制度基本建立,评价结果得到有效应用。

(六)教育质量优质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责任分解

(一)资源配置方面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5.3人以上(小学大专及以上为高于规定学历,初中本科及以上为高于规定学历)。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人社局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骨干教师指:获得过自治州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县委、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州学科基地负责人及成员;自治州名师工作室、教学能手工作室负责人及成员;特级教师;自治州帕米尔3123人才库成员,州教学研究机构聘用的兼职学科教研员)。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为承担体育艺术教学任务且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如200名学生的学校体育和艺术教师总和要达到最少2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每生分别达到4.5平方米、5.8平方米以上(教学及辅助用房为:教室、实验室、功能室、图书馆、教师办公室等直接用于教学活动或者辅助教学活动的房屋)。

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每生分别达到7.5平方米、10.2平方米以上(体育场附属用房计入其中)。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每生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教学仪器设备指:理化生科学实验室,电教仪器,多媒体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教学模型,教学仪器、实验仪器、文教用品、玻璃器皿、音乐仪器、美术仪器、体育仪器、劳动技术仪器等)。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2.4间以上(网络多媒体教室为:接入互联网具有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班班通教室、录播教室、专用多媒体教室等)。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二)政府保障程度方面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三个增长: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两个比例: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提高,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逐步提高、(三个增长倒查4年,两个比例倒查3年)。教育附加按照“三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按“三税”的2%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比例足额计提并用于教育,土地出让净收益计提10%用于教育)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教室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学生在班实有人数,纳入学籍管理的送教上门残疾儿童不计入)。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各中小学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7.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人社局

8.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新上岗一年内教师不计入完成率统计)。

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中小学

9.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按照岗位设置及时开展职称评聘,不得空岗不评不聘)。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人社局

10.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轮岗交流教师在轮岗学校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作用,以帮助学校提升管理和教研质量为主要工作,任教满6年,交流1年)。

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中小学

11.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综合实践课程、校本课程、地方课程教师视为专业对口教师。专业对口率达到70%以上)。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责任单位:教科局、各中小学

12.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住校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城乡小学走读半径不超过3公里,初中不超过5公里)。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责任单位:教科局、各中小学

13.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优质高中:州一中、州二中、州三中、阿克陶县红柳中学、阿克陶县雪松中学、阿图什市一中、阿图什市高级中学)。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教科局

14.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留守儿童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法承担监护义务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残联、妇联、团委、各乡(镇)场、各中小学

(三)教育质量方面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巩固率按照学籍和户籍两种方法计算。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公安局、残联、妇联、团委、各乡(镇)场、各中小学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就近入学;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通过送教上门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公安局、残联、妇联、团委、卫健委、各乡(镇)场、各中小学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学校章程的制定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确定)。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中小学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中小学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各中小学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县级以上德育达标校80%以上)。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各中小学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各中小学

8.无过重课业负担(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中阶段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8小时)。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各中小学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各中小学

(四)社会认可度方面

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牵头单位: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阿合奇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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