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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代表第12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AHQ1001-2022-000009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对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代表第12号建议的答复函
主  题  词 第12 答复 成文日期 2021-12-27 00:00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1-12-27 17:38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苏云那里·沙吾提开买力代表:

您(你们)所提《关于吾曲村5队修建泄洪渠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问题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县水管站实施了阿合奇镇皮羌村、吾曲村防渗斗渠工程,投资889.29万元,维修改造斗渠17条,总长9.45km,在设计斗渠时,受基本农田与农牧民房屋限制,该斗渠设计流量0.29m3/s,无法加大设计流量。经实地察看,您所提关于吾曲村5队修建泄洪渠约2km左右,与该斗渠重叠,已兼顾泄洪功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单位:水利局

单位负责人:彭新辉

联系电话:0908-5622595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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