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1001-2021-00026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等同 同志 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8-28 00:00 |
文 号 | 阿政任发〔2021〕14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11:47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张贵立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任命余宏刚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以上2名同志试用期为1年,从2021年8月6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