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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制度

来源 阿合奇县农机局 发布时间 2019-02-04 11:07 阅读

一、高度重视并热情耐心地做好投诉人员的接待处理工作。要设立投诉和举报记录簿。受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登记来信来访的诉求,倾听并分析所反映的问题,及时与其沟通情况;不得对投诉和举报人员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耐心解释政策,做好来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对简单一般的信访投诉反映,应在受理之日10天内完成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对较复杂的投诉举报反映,要在30日内办结,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的,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并记录说明情况。州机关转来的投诉举报件,按州机关指定的期限办结。在投诉举报查办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调查、重证据,不听信一面之词,并注意工作方法。投诉举报件的调查了解,谈话核实,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并制作笔录,由被谈话人在笔录材料上签字。

三、做好对投诉举报的回复和档案保存工作。整理、保存投诉和信访材料,并对投诉人的姓名、投诉具体事项、投诉对象和投诉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和记录。在回复调查处理结果时,应当用语规范、方法恰当,可采取直接回复、约投诉人面谈回复等方式。

四、保护投诉和举报人员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工作部门、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因查处工作需要出具举报材料时,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隐去可能暴露投诉举报人身份的内容。严禁将举报、揭发和控告的信件、材料转交或告诉被举报、揭发、控告的单位或个人。严禁对举报、揭发、控告人打击报复,对揭发、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问题处理。定期梳理投诉和举报材料,对投诉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及时研究改进措施和方法,着力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群众因不了解政策,造成多次反复投诉的事项,应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告,防止群众误解。

对查处的一般性问题,应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属个人问题,应约谈本人,予以告诫。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查处结果将及时报送至州农机主管部门。

对因推诿塞责、简单粗暴、疏于监督落实,或因对州农机局批转督办的投诉举报不按时限要求核实上报,致使问题久拖不决、引发重复投诉和举报事件等严重后果的,自治州将视情节对相关农机部门予以通报,并抄送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

六、举报电话及网络举报投诉受理渠道:

克州州农机局4222819

阿合奇县农机局传真:0908-5621101

阿合奇县纪检委0908-5621355

税务局12366

工商局12315

传真:09085621101

通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南大街教育办公楼阿合奇县农牧机械局<收>邮编:8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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