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3. > 正文

清明节廉洁提醒

来源 阿合奇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24-04-03 11:17 阅读

2024年清明假日将至,阿合奇县纪委监委提醒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追思先辈、缅怀先贤之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廉洁、文明、节俭、绿色过节,让清明节更“清明”。

节日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带头廉洁自律、遵规守纪,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用公款购买、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或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扫的亲友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严禁以祭扫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等活动;

严禁在祭扫活动中铺张浪费,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酒后驾车、违规使用公车;

严禁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脱岗、漏岗、酒后值班等情况;

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节点”亦“考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抓到底,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树立节俭文明祭扫新风,做文明祭祀的引领者、推动者,遵规守纪的示范者、执行者。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守“清明”节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强力纠“四风”树新风,确保清明期间健康文明廉洁过节,全县大局稳定。

阿合奇县纪委监委

20244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4736291123e54b86ac9f7c6ea4e8d421
0cc6871a813e4d769efe2b778c05368b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