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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保供稳价”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公示

来源 阿合奇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24-01-18 11:08 阅读

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和各族群众的食品安全,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了“保供稳价”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主要采取“提醒告诫先行+依法依规查处”的方式进行,以蔬菜水果、米面粮油和餐饮行业为重点,对经营者的价格和食品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了一批较为典型的价格和食品违法行为,为起到警示震慑作用,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阿合奇县清××饭店涉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案

简要案情:2024年1月15日,根据网络舆情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自2023年9月至检查当日,收取未标明价格的两种菜品和一种主食费用共计1.1万元,涉嫌存在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

处理结果:当事人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目前已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二、阿合奇县天×综合商店涉嫌在标价外加价出售商品案

简要案情:2024年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待售的“悦谷香”大米,规格为10公斤\袋,实际售价为130元\袋,价格公示牌的售价为100元\袋,涉嫌存在标价外加价销售大米的行为。

处理结果:当事人在标价外加价出售大米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目前已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三、阿合奇县放心××××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简要案情:2024年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摆放的部分待售食品,在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涉嫌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处理结果: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目前已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四、阿合奇县守信×××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简要案情:2024年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摆放有货值2000余元的待售食品,在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涉嫌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处理结果: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目前已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五、阿合奇县清××饭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简要案情:2024年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时,在当事人的操作后堂中发现货值240余元待使用的用于餐饮加工的食品,在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涉嫌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处理结果: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目前已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六、阿合奇县六×商行涉嫌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变更登记案

简要案情:2024年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实际经营者和法定经营者不符,针对此情况我局已于2023年4月责令当事人变更登记事项,检查当日当事人仍未按要求变更登记事项,涉嫌存在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目前已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注意查看商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在标价外加价销售的行为,以及商品的标识标签、包装是否完好和生产日期等信息,注意留存购物凭证。欢迎全县各族群众对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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